【农林资讯】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1年自然资源事务(生态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省级组织实施)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7日 09:25:46 浏览量:1706

巡护基础设施等能力提升及示范建设项目。

(三)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建设。主要扶持有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建设任务的省属林场以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管护管理机构。重点用于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显示屏幕、森林资源监测调度设备、无人机监测设备、物联网终端建设、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会议系统等。

(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装备配备。主要扶持有森林资源监测中心建设任务的省属林场以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管护管理机构。主要用于森林火灾风险点隐患排查整治、护林员规范和标准制订、瞭望监测系统建设、以水灭火设施建设以及森林防火装备配备。

(五)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主要扶持省级以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管理机构,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预测预报、预防除治以及相关物资储备等。

(六)湿地保护与恢复。主要扶持省级以上湿地保护与恢复管理及科研机构,主要用于推进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推进我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实施;开展湿地生态效益、湿地碳汇、监测评价等科学研究等。

(七)林业种苗。主要扶持有专职种苗生产技术人员以及能够较好完成前几年度项目的省级以上相关单位。按照乡土阔叶树种容器苗0.5元/株的标准补助。

(八)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监测。

1.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主要扶持省级以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及科研机构,主要用于开展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的资源调查监测与拯救保护、重点办法及名录的制定调研、广东珍稀与重要南药植物北热带物种保育基地建设等。

2.穿山甲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扶持省级以上有能力开展穿山甲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管理及科研机构,主要用于穿山甲人工繁育技术规程制定、野外调查监测点及固定调查样线建设、中华穿山甲野外训练基地建设以及国家林草局穿山甲保护和研究中心前期筹备工作等。

3.水生、爬行及两栖类野生动物救护和繁育。主要扶持省级以上有能力开展水生、爬行及两栖类野生动物救护和繁育的管理及科研机构,主要用于水生、爬行及两栖类野生动物救护和繁育。

4.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主要扶持省级以上有能力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的管理及科研机构,主要用于全省性陆生野生动物预警监测中心建设、陆生野生动物监测设备及疫源疫病预警监控设备购置,开展抽样检测等。

(九)林业科技创新与科研监测。

1.林业科技创新。主要扶持广东省境内(包括中直驻粤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级以上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推广机构等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于开展困难立地生态系统修复(项目分类号:202101)、森林城市群建设评价(202102)、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繁育(202103)、森林资源质量精准提升(202104)、林下植物资源培育与林产品加工利用(202105)、林木良种选育与栽培(202106)、森林资源数字化监测和森林康养(202107)、林业有害生物防控(202108)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省属林科院所限报5项、其他单位限报3项,超额申报不予受理,鼓励联合市级及以下林业科研、生产单位申报,并填写《2021年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申报人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且年龄不超57周岁(按2020年12月31日计算),承担往年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所有项目均需填报《二级项目入库申报表》,其中:年度拨款项目按已签订合同规定申请2021年度资金,并填写《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新申请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对同一研究内容不得进行重复和交叉申报,并按要求填报《广东省林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从2021年开始,新申请立项项目资金将一次性拨付。

2.林地土壤污染调查。主要扶持已经开展林业土壤调查的省级林业科研院所,用于清远、惠州、潮州、汕头、汕尾、揭阳、江门7市林地土壤污染调查。

3.林业生态监测网络平台建设。主要扶持承担林业生态监测站点建设与生态监测评估任务的省级以上林业科研院,主要用于维护已建生态站,扩建生态站,完善数据采集、数据管理、组建南岭国家公园生态监测网络,基于监测数据开展南岭生态系统综合评估等。

(十)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主要扶持有政策性森林保险参保任务的省属林场,用于由省级财政承担的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补贴。

(十一)林业信息化与宣传。

1.林业信息化项目。主要扶持局机关以及有林业信息化建设需求的所属事业单位,主要用于已经由政数局批复立项信息化项目、运维类信息化项目以及其他非政务信息化维修维护项目。

2.自然教育基地建设。主要扶持2020年经省林业局认定的广东省自然教育基地,主要用于建设自然教育之家、自然教育径,搭建自然教育导师和课程标准体系,培训人员,设立自然教育标识标牌等。

3.林业宣传。主要扶持2021年局重点宣传工作以及相关业务处室的系列宣传工作。

(十二)中央基建项目省级财政配套。主要扶持省资源保育中心、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广东南澳候鸟省级自然保护区,用于广东省林业草原防火北斗巡护终端购置、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以及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项目由省级财政配套。

(十三)其他。林下经济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种植示范建设、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林业科普教育,其他上述扶持方向中未包含但属于国家林草局、省政府、省林业局需要开展以及有助于广东林业事业发展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0年6月20日前。

(二)报送材料。

1.申报项目汇总表(相关业务归口业务处室(单位)统一汇总且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其中林业科技创新项目表格详见附件5。

2.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请示文件。

3.二级项目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3。

4.项目实施方案。提纲详见附件4,其中林业科技创新项目提纲详见附件5。

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附件材料。

(三)报送材料数量:一式5份,每个项目单独装订。

(四)申报程序。

实行纸质申报和项目库系统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纸质申报材料和项目库系统申报材料必须保持一致。

1.纸质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向省林业局相关业务归口处室(单位)报送,相关业务归口处室(单位)填报申报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省局规财处汇总,没有明确业务归口的项目,直接报送省局规财处。相关业务归口处室及联系人详见附件1。

2.项目库系统申报。省林业局直属预算单位在2021年预算编制管理系统的项目库模块直接录入;中央驻粤单位以及其他部门的项目由业务归口处室统一到规划财务处代编录入。

(五)注意事项。

1.申报的项目需突出重点、突出硬任务、突出项目成熟度、确保项目在预算年度内能形成实际支出,确保刚性支出不留硬缺口,鼓励申报相关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工作经费。

2.申报项目不得与运转性项目重复,鼓励将用途相近的二级项目以及归口同一处室的项目,以业务处室或预算单位为维度进行整合归并。

3.信息化新建项目必须经数管局审批立项,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中央或者省发改部门审批立项,申报入库时应提供审批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项目储备到财政资金项目库时项目信息必须与批复的项目一致。宣传类项目按照职责分工由政务中心审核汇总。任何其他项目内不可隐匿信息化和宣传类项目内容。

4.项目评审。其中经数管局及省发改部门审批立项的项目不需组织专家评审,按照既定任务及标准安排的项目资金不需组织专家评审。其他需评审的项目区分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和当年度实施的项目,区分资金额度超过500万的项目和资金额度低于500万的项目。专家评审由相关业务处室牵头,会同规财处组织开展。评审论证材料将作为项目入库的重要附件材料,经评审论证的申报材料将作为预算执行的依据。具体是:

对于跨年度实施的项目,需对整个项目进行评审论证,在总的评审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分年度资金安排额度及项目实施内容。

于资金额度超过500万(含本数)的项目,需要由业务归口处室单独针对项目组织专家论证,必要时采用现场核查的方式,涉及的项目实施方案,鼓励由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

对于资金额度低于500万元且当年度实施的项目,采用专家评审打分排序的方式评审。

5.支出定额。所有申报入库的项目都要依据定额定量标准、编制规范、测算方法三类标准来测算项目资金需求,项目资金构成要详细说明测算所使用的标准,未说明测算标准的项目不予入库。具体来说,支出标准测算,有定量定额支出标准的要用支出标准测算项目资金需求,无标准的要说明测算过程,支出标准测算附件需同步上传到项目库系统。资金测算必须按照实物量进行测算,不得按项目内容测算。

6.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要体现做什么,为什么做,做出来将产生什么效果,切忌一味强调想做什么,说不出做来有什么用;绩效指标定义清晰,可量化或可衡量,能获得相关的指标数据或佐证材料,切忌绩效指标泛泛而谈,评价标准模棱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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