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七部门发文:加大农业农村投资,补齐三农“短板”!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5日 09:02:05 浏览量:1259

7月10日电 全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电视电话会议10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建设力度,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短板补得更实,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胡春华指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是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的迫切要求,必须围绕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投资,努力扭转投资下滑趋势。要加快建设现代农业设施,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提高畜禽养殖设施水平,推进农业全程全面机械化,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流通和加工基础设施。要加快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道路、电力、通讯等村庄基本硬件,推进厕所、污水处理、燃料等生活设施和公共厕所、公交站、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建设。要加快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加强村的服务能力建设,形成县乡村为一体、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

胡春华强调,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要做好项目谋划设计,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和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 “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

中农发〔202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去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农业农村投资增速大幅下滑,今年又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投资降幅持续扩大,给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持续增收带来较大影响,也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不相适应。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实施一批牵引性强、有利于生产消费“双升级”的现代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规模,健全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环境,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推动农业优结构、增后劲,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实,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坚实支撑。

二、加快农业农村领域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开展整治田块、建设灌排设施、整修田间道路等工程,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提高建设质量,确保2020年完成8000万亩、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在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建设一批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大幅度提升果蔬预冷和肉类、水产品冷藏保鲜能力和冷链流通率,减少产后损失,保证产品品质。(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程。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融合示范园建设,加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开展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农业重大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四)动植物保护建设工程。强化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设施、应急防控和物资储备等工程建设。(五)沿海现代渔港建设工程。鼓励沿海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和相关公益性设施,打造一批渔港经济区。开展现代海洋牧场建设。(六)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有序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建设资源化处理设施。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建设一批适用的工程设施。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七)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研究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开展城市管网向农村延伸工程建设。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八)乡镇污水处理工程。优先在人口密度较大的乡镇所在地,重点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等设施,提高乡镇污水处理水平。(九)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工程建设,开展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全面提升农业农村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在完成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和通客车任务基础上,有序推进撤并建制村等具备条件的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等通硬化路建设。(十一)农村电网建设工程。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三、多渠道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力度

(一)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地方政府应通过一般债券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各地区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加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农业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治理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地方可按规定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保障财政支农投入。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强“三农”投入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三农”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倾斜。扎实开展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优化涉农资金使用结构,继续按规定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扩大以工代赈规模,重点支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增加就地就近就业岗位。

(三)加大金融服务“三农”力度。抓紧出台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举措,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全面推行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依法合规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业务。鼓励开展县域农户、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鼓励开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模式。大力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用贷、首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和主体,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农业农村部门要协助提供项目推介。切实发挥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稳步做大政策性业务规模。充分运用支农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完善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完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政策,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

(四)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各地区要制定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指导意见,加强指导和服务,明确支持的重点领域,细化落实用地、环评等具体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和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支持孵化型、成长型、创新型社会资本投资项目。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实施一批PPP项目。积极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公司信用类债券和涉农中小企业集合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的发行。扩大公司信用类债券支持乡村振兴的规模。加大农业企业在公开市场股票发行支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作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区要抓紧出台扩大农业农村投资的政策措施,确保中央关于增加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投入、持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要求落地落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主动推进。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地区在2020年增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加大对农业农村项目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有关工作。金融部门要依法合规加大对农业农村的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业务培训指导,总结梳理典型模式,全力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二)严格督导考核。把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纳入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提高对“三农”领域信贷风险的容忍度。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三)扎实做好规划编制和项目储备。各地区要按照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要求,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抓紧制定修编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专项建设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建设重点和投资方向,做好重大项目储备,高质量开展项目实施前期工作,扎实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加快建立长短结合的项目储备库,及时推出符合标准要求的项目,选定合格的项目承接主体,支持项目及早实施落地,形成实物工作量。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依规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加快审批进度,规范行政执法,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涉农企业负担,有效保护各类投资主体合法权益,稳定投资信心,激发投资活力。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等要素改革,保障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改善农业农村投资环境,强化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素和环境保障。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努力构建多元化农业农村投入格局——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答记者问

7月3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谈谈当前出台《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答:受宏观环境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2015年以来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年下滑。去年以来,更是一改以往“领跑”态势,投资增速持续下降,甚至出现了连续8个月的负增长,全年增速只有0.6%,明显低于第二三产业。今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农村投资造成了较大冲击,一季度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降幅13.8%,其中占比最大的民间投资同比下降16.9%,后续跌幅虽然逐步收窄,但下降趋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这个势头持续下去,与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的要求不适应,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突出短板的任务不匹配,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不相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新冠肺炎疫情给农业农村带来意想不到的冲击。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副食品供给、稳住农业基本盘,必须切实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这也是当前稳投资、扩内需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意见》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相关部门,对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进行全面系统部署。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对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实施一批牵引性强、有利于生产消费“双升级”的现代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拓宽渠道,优化投资环境,激发各类投资主体活力,千方百计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规模,努力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推动农业优结构、增后劲,把农业基础打得更牢,把“三农”领域短板补得更牢,守住“三农”战略后院,为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坚实支撑。

问:《意见》提出了“三农”补短板的哪些重点领域?

答: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农村建设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农业生产基础支撑还不牢固,低产田还有4亿亩、占到耕地面积的22%;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还不高,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仅为2.3:1,而发达国家普遍在4:1以上,分拣、仓储、烘干、保鲜、包装等设施明显不足,水果、蔬菜等产后损耗率高达20%;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农村道路、供水和污水处理、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欠账较多,82.6%的村生活污水未得到集中处理,30%以上的农户没有普及卫生厕所,水冲厕所比例更低。补上这些短板,亟需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建设力度。

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突出短板,《意见》着重提出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动植物保护、沿海现代渔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11个方面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这里既有打基础、管长远的现代农业设施工程,又有关乎民生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工程,还包括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新基建工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就要围绕这些重大领域,谋划重大工程项目,真金白银地投、实打实地干。具体来说,围绕促进稳产保供,重点是加大高标准农田、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现代种业、动植物保护等方面投入力度,加强耕地、种子、装备、灾害防控等关键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切实提升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和抗灾减灾能力。围绕农业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是加大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创新条件能力建设等方面投入力度,推进农业向集约高效、绿色安全方向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重点是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治理、村庄道路建设、农村电网建设等方面投入力度,不断促进乡村建设向更高水平推进,努力建成更多美丽宜居的新农村,推动缩小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条件方面的差距。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加大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投入力度,推动农业农村向信息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发展,给农业农村赋能,提升现代化生产水平,形成更多新的增长点、增长极。

问:在加大政府投入方面,《意见》出台了哪些有力度的政策措施?

答:扩大农业农村投资需要多措并举、共同发力。《意见》从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保障财政支农投入等方面提出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当前,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关键是抓住国家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的难得机遇,努力增加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地方政府债券是中央部署支持地方“补短板”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发行规模不断扩大。今年,中央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发行3.75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比去年增加了1.6万亿元,并明确支持现代农业设施、饮水安全工程和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同时,还要发行抗疫特别国债1万亿元。上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已发行2.23万亿元,27个省份发行用于农业农村的专项债865亿元,安徽、四川、江西、山东、浙江、甘肃等省发行规模相对较大,而且形成了高标准农田专项债、村庄整治专项债等一批成功发行的典型模式。如江西省由县级政府作为举债主体,以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出让收益和耕地产能提升收益作为偿债来源,在全国率先发行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债,累计分两批打包发行78.39亿元,在此基础上统筹财政资金等投入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从每亩1500元提高到3000元,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1158万亩。但总体上看,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占比还较低,不到4%,这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的任务要求不符,与乡村振兴的形势需要不符。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意见》明确要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增加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农业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治理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同时,还明确各地应通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按规定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这些政策,需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以及其他涉农部门,抢抓机遇,积极争取政府重视,要把农业农村作为债券支持重点,主动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衔接联动,细化操作指引,结合实际采取打捆打包等有效方式,努力提高后续债券发行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

在保障财政支农投入上,近年来,中央财政用于农林水的支出稳定增长。今年受疫情影响,在财政收入下滑、收支平衡趋紧的情况下,中央财政仍实现了对农林水支出的稳定增长,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只增不减。此次《意见》进一步强调,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强“三农”投入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三农”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倾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扩大以工代赈规模。

问:《意见》从哪些方面提振民间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信心?

答:民间资本常年占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80%左右,是农业农村投资的主力军。但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民间资本投资信心明显下滑,对于促进农业农村投资稳定和可持续带来不利影响。扭转这一趋势,关键要在优化投资环境、增强投资者信心上下功夫,出台落实支持鼓励投资的政策,帮助解决融资、用地等制约,《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在金融支农政策上,为解决农业农村投资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要求抓紧出台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举措,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全面推行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要求金融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作,特别是切实发挥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提供新型经营主体推荐名单、推荐项目等方式,增加信贷投放。同时,提出要大力发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贷、首贷业务。《意见》也对完善农业保险试点,推动建立多层次、高保障、符合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的保险产品体系进行了再部署。总之,就是千方百计疏通渠道,把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投资,让投资主体贷得到款、有钱去投资。

在营造良好投资环境上,主要推动解决制约民间投资的土地、环保等瓶颈。农业农村部与自然资源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与生态环保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工作的通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提出了明确要求,等等。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出台了《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梳理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点产业和领域,提出了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的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对于带动农业农村投资回暖起到积极作用。着眼于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区制定出台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指导意见,细化落实用地、环评等政策措施,落实好中央出台的各项促进农业农村投资政策,增强社会资本投资信心。同时,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加快实施一批PPP项目,支持发行公司信用债券,加大农业企业在公开市场股票发行支持力度。

问:如何推动《意见》有关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答: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到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业农村基础稳固。为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政策举措有效落实落地,《意见》专门提出了落实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作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出台政策措施,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主动推进落实。二要严格督导考核,把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纳入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抓好落实。三要扎实做好项目长远谋划设计,要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聚焦《意见》提出的11 类工程项目,抓紧制定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专项建设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长短结合做好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加快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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