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关于组织做好第二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4日 09:27:36 浏览量:1176

各区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工作部署和《汕头市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方案》(汕市农[2018] 127号) ,为做好第二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周期为2021 -2022年)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汕头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认定及考核管理方案》(汕市农农[2019] 230号)要求,各区(县)对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认定条件和认定标准,认真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产业园申报创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园建设应严格遵守《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指引》《汕头市农 业农村局关于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

二、申请数量和程序

(一)申请数量。各区(县)原则上可申请创建1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县域范用内同-主导产业不能重复建设)。

(二)申报程序。经产业园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

(三)评审程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择优筛选,经专家资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网上公示等程序,并向市政府报告后予以认定。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申报请示文件(包括区县政府推荐意见)

2.产业园发展规划:包含发展现状、功能定位、总体思路、绩效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带动农民、扶持政策、运行管理机制、用地保障措施等内容

3.产业园建设方案(包括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建设方案)。包含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工程)、主导产业、实施范围、功能分区布局、投资计划、资金使用方案等内容。

4.主要相关材料。现代农业产业园基本情况简介(500字),牵头实施主体(须具有较好的该产业经营基础)和园区内主要参与企业基本情况简介(500字)。

5.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二)时限要求

请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至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汕头市珠池5份(附电子文档光盘)报送至汕头市农业农村局(汕头市珠池路振海大厦7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stsfzgh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产业园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 1.第二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因基础信息汇总表

2.第二批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使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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