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州市农产品稳产保供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07日 09:40:13 浏览量:1147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促进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扶持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该项目,引导各种资金投入“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等领域,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我市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带动农户就业增收。

二、农业贷款贴息补助对象及条件

(一)农业贷款贴息补助对象

农业贷款贴息资金补助对象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包括以下五类:

1.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经营主体,是指列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公布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或产品加工企业认定名单的经营主体,未按要求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上录入农事记录和开展产品赋码流通的经营主体除外。2.种业企业,是指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所规定的种子、种畜禽、苗种等的种质资源保护、培育和生产经营等活动,有生产基地,并取得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3.广州市市级及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4.广州市市级及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5.通过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获得农业担保贷款的农业企业。

(二)农业贷款贴息补助条件要求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如经营范围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须依法取得许可或审批。2.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和纳(免)税证明。3.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会计核算规范,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4.同一个申请单位的同一笔贷款(一个贷款合同视为一笔贷款)已向国家、省、市或区有关部门申请财政贴息的,不得重复申报。5.申请贴息的贷款应专款专用,款项原则上应直接从贷款金融机构账户支付给供货商。6.以贴息申请单位名义贷款,但以个人名义支付的贷款利息不予贴息;以企业负责人个人名义的贷款和支付利息的不予贴息。7.贴息申请单位将贷款资金用于股权等投资的、贷款用途为借新还旧、置换他行贷款及到期未还贷款不予贴息。8.贴息申请单位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者在2018年至2019年受到广州市、区农业行政执法处罚的,不予贴息。

三、财政贴息的农业贷款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单笔贷款规模在100万元以上,且用于下述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可以申请贴息:(一)购建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设备、远洋渔船或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设施;(二)畜牧、园艺、水产、蔬菜等农产品的保鲜、加工、包装、储藏及关键技术的研制、引进和提高;(三)创办技术研究机构及技术研究和名优新品种生产,发展现代种业;(四)在农业生产、加工、科研或全产业链经营相关活动中,收购农副产品原材料。

四、农业贷款贴息资金补助期间

(一)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贷款产生的利息可申请贴息;(二)通过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农业担保贷款的,在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内归还贷款本金的贷款产生的利息可申请贴息。

五、农业贷款贴息资金补助限额

(一)对符合《广州市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的若干意见》(穗农规字〔2019〕2号)扶持的“菜篮子”经营主体,最高可申请财政贴息1000万元;(二)对符合《广州市农业局等十部门关于加快广州国际种业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穗农〔2017〕55号)要求的种业企业,最高可申请财政贴息200万元;(三)除上述两类企业之外的符合补助条件的申请单位,最高可申请财政贴息100万元。

六、农业贷款贴息资金的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请

贴息项目申请单位须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进行网上申报。

1.报送纸质材料

贴息申请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贷款贴息申请表。贴息申请单位按照贴息对象分类填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1)、种业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3)、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4)、农业企业贷款担保贴息申请表(附件5),经申请单位和贷款金融机构加盖公章确认。申请单位同时符合多种类型的应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报,要求分别填写申请表、装订复印件等,不得捆绑装订,对不按要求申报装订的,不予受理。

(2)贷款凭证。提供贴息申请单位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或协议)和有关金融机构贷款有效凭据(包括金融机构贷款拨款单、支付贷款利息单)的复印件。如申请贴息贷款已还款须同时提供还贷款本金单据复印件,以上资料须经申请单位和贷款金融机构盖公章确认。贴息申请单位提供的申请贴息贷款凭证(贷款合同、借款凭证、利息单、还款单据)必须是相互印证,缺一不可。贴息申请单位以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循环贷款、经营周转贷款等用途申请贴息的,贷款合同或协议书必须注明相应的贷款用途或由贷款金融机构出具贷款用途证明。(3)绩效评价材料。填写贴息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7)及自评报告(附件8),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4)其他佐证材料。申请单位在非本地区投资所办农产品加工或生产基地的贷款贴息申请,须由投资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2.网上申请

贴息申请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58.62.200.88:9080/gzabo/)录入申报信息并提交区农业农村部门。一是填写《广州市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二是将按要求盖章确认的全部纸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项目库“项目附件”,包括贷款贴息申请表、贴息凭证、绩效评价材料和其他佐证材料。上传附件应小于20M,如单个文件较大可拆分为多个文件上传。

(二)区级核实汇总报送

1.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贴息申请单位资质进行审查,汇总填报《广州市   区2020年度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附件6),并对申请单位报送贴息项目申请表审核盖章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处)。2.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贴息申请单位通过广州市农业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的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市农业农村局。

七、农业贷款贴息项目审核

市农业农村局按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审核,并结合现场考察出具审计报告。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上述审计报告意见提出年度贷款贴息安排方案,并在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八、农业贷款贴息额的确定

贴息利率按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且不高于贷款合同实际执行利率。财政贴息实行总量控制,即如果申请贴息资金超出财政预算,则以各申请单位符合条件的贷款利息发生额占全部申请单位贷款利息总额的比重为系数,对应获贴息资金进行等比例缩减。

九、农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兑付和管理

贷款贴息资金按程序审批后,由我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至相关申请单位。如发现申请单位有虚假上报情况的,我局有权停止拨款或追回已拨资金,视情况取消该申请单位5年享受财政贷款贴息的资格。来源: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广州市2020年度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请表

2.广州市2020年度种业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3.广州市2020年度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

4.广州市2020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贴息申请表 

5.广州市2020年度农业企业贷款担保贴息申请表

6.广州市区2020年度贷款贴息申请汇总

7. 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8. 农业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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