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农业农村部:制定山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和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1日 09:00:48 浏览量:1346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坚持差异化制定川陕革命老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扶持政策”的建议,在其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76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


01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明确提出,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我部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资金时,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因素,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政策倾斜力度,指导四川省根据实际情况和农田建设项目相关规定,积极落实地方支出责任,在确保年度任务完成的基础上,优先支持包括川陕革命老区在内的贫困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代表建议,不断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政策。一是在安排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时,继续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适当放宽农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和立项规模。二是充分考虑区域差异和丘陵山区建设高标准农田难度大、投入高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建立投资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结合中央财政资金投入情况,逐步提高投资标准。三是鼓励四川省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发行专项债券、充分利用新增耕地调剂收益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合理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02关于制定山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标准和扶持政策;

我部高度重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每年会同财政部专门印发通知,要求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制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明确奖补资金重点用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按照每个产业园补助1亿元,分3年完成的标准,2017年以来已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91.74亿元对批准创建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补助。按照中央支持、地方负责、市场主导的发展思路,对创建成效突出、辐射带动有力、绩效考核合格的产业园,择优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17年至今,先后批准创建138个、认定49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并将13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纳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体系。指导31个省份出台产业园政策文件,逐级开展省市县产业园建设,累计安排省级财政资金300多亿元,创建省级产业园1800余个、市县级产业园3800余个。鼓励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渠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建设产业园。

下一步,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代表所提建议,继续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一是严格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审查,按照突出重点、集中使用、创新方式、专款专用的原则,重点用于产业园联农带农增收、提升产业服务能力、延伸产业链、促进主导产业升级。

二是组织编制“十四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规划,继续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稳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规模,鼓励各地加大地方财政自有资金投入力度,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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