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关于再次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东南粤黄羽鸡产业集群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0日 09:11:42 浏览量:1355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公布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的通知》(农产发﹝2020﹞2号),我市参与建设的“广东南粤黄羽鸡产业集群”入选2020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名单。前期我局已组织开展2020年度项目遴选申报工作,由于清城区个别申报主体因自身原因申请终止并退出项目申报,现我局再次组织开展项目遴选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区域:清城区。 二、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 (一)扶持建设2个清远鸡产业发展项目。项目类型为:黄羽鸡品种选育创新基地项目、清远鸡标准化良种繁育示范基地项目、清远鸡标准化基地生态示范项目、黄羽鸡屠宰加工与冷链物流项目、技术服务支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繁育基地基础设施、购进相应的配套设施;修建鸡舍,采购自动饲喂设置、自动清粪设备、有机肥处理设备等;进行物联网环境监测、鸡场环境条件(温度、湿度、光照、通风)建设、疫病防治、生产档案管理等;建设和升级优化自动化屠宰场、自动化分割鸡加工厂、鸡肉半调理产品加工厂,采购加工生产线等。每个项目申请中央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75万元。 (二)扶持建设1个清远鸡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内容包括清远鸡产品分割、包装、检测、小型冷链仓储和冷链物流配送、农产品展销厅等,项目申请中央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三)扶持建设1个清远鸡加工与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内容包括清远鸡加工中央厨房、包装、检测、大型冷链仓储与冷链物流配送、农产品展销厅等,项目申请中央财政扶持资金不超过800万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对企业的投入,原则上要带动三倍及以上的社会资本投入。对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或其他项目支持的建设内容,原则上中央财政资金奖补不再支持。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申报对象为清远市清城区辖区内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二)基地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基础设施较完善,生产实现标准化,有完善技术规范,实行统防统治和联防联治。产业有一定程度的规模化和集中化,符合优质、生态、高效的要求,对黄羽鸡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三)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投资估算合理,土地、环评等手续齐全,资金配套有保障。所申报项目为2020年新建或在建项目,能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四)项目优先考虑扶持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模式,发挥联农带动作用明显的经营主体。(五)对于建立扶贫联结机制较好的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四、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和收集有关佐证材料,对于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骗取项目,严禁同一项目建设内容重复申报财政扶持资金。清城区农业农村局要对申报项目认真审核把关,对材料不齐全、项目建设内容不合理、建设条件不完善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报省农业农村厅审定。项目一经入库,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或终止实施。 请清城区农业农村局于2020年11月2日上午12点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汇总表以及推荐函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电子版材料(可编辑版和盖章版)通过粤政易发送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高腾。来源: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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