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0年中央生产发展资金-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31日 09:48:41 浏览量:1459各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扶持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现开展2020年中央生产发展资金--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资金申报工作。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 补助资金总额度200万元,用于支持2个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支持方向为省级以上(含省级)花卉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设施、基础设施和休闲农业配套设施建设等。 (二)支持荔枝产业发展。 补助资金总额度600万元,用于支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荔枝加工能力,重点用于扶持相关设备设施。 二、项目补助方式和比例 该项目资金补助方式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和项目直接补助方式。(一)申报“以奖代补”方式的按照《广州市农业项目“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穗农规字〔2016〕2号)执行。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筹资投入,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财政资金再给予一定额度奖励的补助方式。原则上按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1/3给予补助,对“菜篮子”产品供给、质量安全等事关民生、惠及农民的项目,可适当增加补助比例,但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5%。(二)申报项目直接补助的必须是未开工项目,参照“以奖代补”的补助比例进行补助,财政资金与自筹资金按比例和项目进度拨付,符合招标管理规定的履行招投标程序。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广州市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58.62.200.88:9080/gzabo/),进行在线填报,并将相关附件材料上传项目库,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于11月6日前提交市农业农村局。 (二)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各区农业农村局统一汇总本区所有申报项目,于2020 年11 月9日前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处,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表(项目申报单位填报完毕后,从广州市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申报-项目查询-勾选项目后右侧点击“导出申报表”导出,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申报函(区农业农村局出具); 3.申报项目汇总表(区农业农村局出具)。来源: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申报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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