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农业农村部:通过项目倾斜安排、强化资金投入,加大对乡村产业振兴支持力度;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23:03 浏览量:966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湖北创建乡村振兴综合示范区”的建议,在其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2141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

01关于加大综合示范的指导力度;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18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2018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未来5年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以及重大工程、计划和行动。《规划》提出,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尊重并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推动不同地区、不同发展阶段的乡村有序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由各地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扎实推进本地区乡村振兴。目前,我部与浙江省合作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先行探索乡村振兴的推进路径,除此之外未开展全国范围内的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支持湖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湖北省的好经验好做法。建议湖北省按照产业、人才、生态、文化、组织全面振兴的要求,创新探索本省乡村振兴路径模式,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同类地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益借鉴。

02关于加大乡村产业振兴支持力度 ;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决策部署,通过项目倾斜安排、强化资金投入,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2019年6月,推动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明确了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和任务,对乡村产业振兴作出了全面部署。2020年7月,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近三年,中央财政通过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转移支付项目投资乡村产业发展达300多亿元,带动各级财政及社会资本投入1000多亿元。

三是打造产业融合发展载体。2017年以来,我部会同财政部批准创建138个、认定49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其中湖北省获批创建潜江市、宜昌市夷陵区、随县、蕲春县4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每年安排30亿元,支持270个左右镇(乡)发展特色产业,累计支持湖北省建设潜江市熊口镇等38个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创建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在已经公布的两批共210个国家示范园名单中,湖北省潜江市、五峰县等9地入选。四是发展新产业新业态。2010年以来,我部共评定388个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其中湖北省英山县、宜昌市夷陵区、武汉市东西湖区等11地获评。推介97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其中推介湖北省30个。商务部积极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共分7批支持湖北省44个县开展综合示范。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继续加大对湖北省乡村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加强调研指导,强化政策和项目扶持,丰富产业类型,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和整体素质,推动湖北省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03关于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湖北省高标准农田、交通水利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考虑到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我部商财政部进一步加大向湖北省的倾斜力度,下达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40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23万亩),中央补助资金37.88亿元。

二是实施重大水利工程。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湖北省水利发展资金33.5亿元,比2019年增长24%,远高于1.8%的全国平均增幅。

三是推进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建设。2015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开展了六批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共支持湖北省8586个行政村光纤网络建设和2526个4G基站建设,推动湖北省行政村、贫困村通光纤、通4G比例均达到100%。

四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2019年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支持湖北省6个县整县推进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和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12.15亿元,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等方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五是开展农村环境整治。2019—2020年共安排湖北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资金12.65亿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4亿元,对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市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生态环境部安排湖北省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3.9亿元,支持完成4398个建制村环境整治任务,占湖北省“十三五”目标任务的86.2%。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划部署,加强规划布局统筹,强化资金整合投入,进一步加大对湖北省交通、水利、环保等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加快补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04关于加大“三农”领域重点改革的支持力度;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近年来,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着力抓好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一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11亿块、15亿亩承包地实测确权,2亿多农户领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我部在包括湖北省宜城市在内的全国33个县(市、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支持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查核实乡村组三级资产总计约6.5万亿元,集体土地资源总面积65.5亿亩。2015年以来开展5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超过43万个村完成改革,确认集体成员6亿多人。2019年湖北省有6个市33个县开展改革试点,今年起在全省推开。

三是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近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改革,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项目整合成为大专项,根据工作需要分别确定各省任务清单,由各省统筹落实任务清单,有力支持湖北省因地制宜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四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部积极支持湖北省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目前湖北省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填报数量超过3.9万家,其中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近5000个,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超过10万家。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湖北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指导湖北省加强重大农业项目投资管理,按规定统筹整合使用相关涉农资金,进一步释放农村改革红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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