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农业农村部: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财政扶持资金,完善项目资金分配方式;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6:40:01 浏览量:1043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加大对江西等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在其农业农村部网站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75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

01关于加强项目资金整合;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有关要求,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对于行业内涉农资金,进一步加强源头整合,优化涉农专项资金设置,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对于行业间涉农资金,在预算执行环节加大统筹使用力度,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督促形成权责明确、有效制衡、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2019年,按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允许县级按规定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鼓励各地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布局、资金安排、功能衔接等方面加强统筹,发挥政策合力;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不得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其他整合资金用于美化、亮化、绿化等各类“造景”工程、形象工程,已稳定脱贫的贫困县可适当安排整合资金,用于以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为目标的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但不得用于工程建设或提档升级需求,地方可按规定整合相关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地方抓好政策落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

02关于完善项目资金分配方式;

2019年4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奖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中央财政统筹考虑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基础条件,结合阶段性改厕工作计划安排财政奖补资金,并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2019年、202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44亿元,其中安排江西省5.3亿元支持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相关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由地方按规定统筹使用。关于对不达标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提质升级,对已经接受过中央财政奖补的村和户,原则上不再安排奖补。下一步,我们将充分依托现有政策渠道,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对江西省农村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资金支持,促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03关于实行政策倾斜;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场硬仗,也是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一项综合性战略举措。20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统筹整合相关资金,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通过相关渠道支持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各地落实省负总责、县抓落实要求,积极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等渠道资金,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保障;鼓励各地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依法合规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督促地方强化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资金管理使用流程,落实公开公示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支付工程款、兑现奖补资金,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会同我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引导地方加大工作力度。

在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2019年10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河南兰考召开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进行专题研究部署。2019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强收运处置设施建设,推动每个自然村组建设或配置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每个乡镇具备转运农村生活垃圾的能力,每个县(市、区)具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或能力,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地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覆盖全国9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倒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其中中西部22个省份收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比例已达到85%,江西省已超过90%。

在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从规划编制、标准制定、技术支撑、保障运行等方面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一是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十三五”以来,在中央财政支持下不断深化“以奖促治”政策,2016—2020年共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7.9亿用于支持江西省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完成3060个建制村整治任务。江西省将其中13亿元安排到赣州市,共完成1364个建制村整治,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垃圾处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二是印发《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推动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三是编制印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手册》,指导各地根据地形地势、气候条件、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敏感程度,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技术与模式。四是按照《关于加强“以奖促治”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意见》,建立健全农村环境整治设施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此外,2019年1月我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在安徽巢湖召开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现场会,7月联合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地方工作指导力度。

在支持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针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较为突出的现实,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中新增设立专项,会同我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工程,两年来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60亿元,其中安排江西省2.6亿元,支持以县为单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在安排投资时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以点带面推动中央部署任务落实。同时,对于需求稳定、边界明确、以使用者付费为主的乡村环境治理等项目,鼓励采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模式等多元化筹资办法解决资金不足问题,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措施方面,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要求,我部联合财政部对2018年、2019年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激励,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各给予2000万元激励支持,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其中包括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赣州市全南县。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现有政策,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支持江西省等中西部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供有力支撑。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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