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689号(经济发展类24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 16:21:51 浏览量:1069

欧彦伶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贫困地区扶贫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国银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


农业农村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决策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指导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特色产业。组织22个扶贫任务重的省份和832个贫困县编制产业扶贫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和发展目标、任务,实施扶贫产业项目超过100万个、建成扶贫产业基地超过30万个。目前,每个贫困县都形成了特色鲜明、带贫面广的扶贫主导产业,有条件的贫困村都建立了“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基地。二是强化新型主体培育。支持贫困县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带贫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就地务工、股份合作等带贫模式。目前,832个贫困县累计发展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44万家;发展农民合作社68.2万家,超过2/3的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了联贫带贫关系,贫困户生产经营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三是强化科技人才帮扶。进一步健全产业扶贫科技服务机制,动员组织全国4400多个农业科研单位和技术部门、15000多名专家参与产业扶贫,指导832个贫困县累计组建4100多个技术专家组,选聘26万名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招募3000多名特聘农技员,实现贫困县扶贫主导产业技术指导全覆盖。

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还处于起步期、成长期,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支持扶贫产业持续稳定发展。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继续大力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突出规划引领、产销对接、主体培育、科技支撑、人才培养和机制创新等关键环节,健全产业发展长效机制,推动政策平稳过渡、项目有机衔接、措施持续跟进,加快脱贫摘帽地区主导产业特色化、品牌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为脱贫摘帽地区农民群众持续稳定增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于完善扶贫产业保险体系


农业保险对贫困地区扶贫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风险保障和经济补偿功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通过中央财政以奖代补等支持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全国农业保险承保农作物超过270种,基本覆盖常见农作物,农业保险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风险保障金136.77亿元,覆盖贫困户172.93万户(次),支付赔款2.4亿元,受益贫困户达到19.89万户(次)。在支持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方面,从2019年起,中央财政选定10个省份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其中9个为扶贫任务较重的省份,每省奖补2个品种,在保费分担上,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及省级以下财政至少补贴35%,贫困县县级财政原则上不超过5%。2020年,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试点地区扩大到20个省份,每个省份试点保险标的或保险产品增加至3种,并要求下辖贫困县的省份首先将贫困县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配合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等部门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制度,加大引导和支持贫困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进一步增强扶贫特色产业发展的风险保障。

三、关于进一步畅通贫困地区农产品的市场销路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消费扶贫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推进消费扶贫,促进贫困地区农产品顺畅销售。专门制定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实施方案,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工程。2018—2019年举办17场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累计帮助700多个贫困县销售农产品340多亿元。对贫困地区申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实行优先受理、优先现场检查、优先检测、优先审核、优先颁证政策,免除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减收35%有机农产品认证费,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申报企业审查“快速通道”。专门组织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贫困县结对帮扶活动。2019年以来,组织104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104个贫困县一对一制定落实具体帮扶措施,贫困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此外,配合国务院扶贫办积极推进扶贫产品认定和销售工作,截至今年7月底,中西部22个省份共认定扶贫产品76000多个,实现销售额1000多亿元。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东西部扶贫和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消费扶贫协作,推动电商平台、批发市场、大型商超等与贫困地区建立稳定产销关系。

四、关于出台政策对扶贫产品在物流、运输、冷链方面给予补贴

农业农村部今年启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推动解决鲜活农产品流通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在实施区域上,将贫困地区作为重点支持对象,16个项目实施省份中有14个为扶贫任务较重的省份。在资金补助标准方面,对贫困地区新型经营主体给予特殊倾斜支持,补助标准由限定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仓储保鲜设施造价的30%放宽至50%。针对贫困地区加工、运输、销售农副产品的企业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等主体,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长期性税收优惠政策,如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加快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品牌打造和营销推介,进一步推动农畜产品出村进城。

五、关于加大对扶贫产业的金融扶持


近年来,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金融支持产业扶贫的政策举措,不断加大对贫困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的贷款支持。一是设立扶贫小额信贷,为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资金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贷款,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6546.3亿元,惠及1653.5万户(次)贫困户。二是创新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根据带动贫困户数量,按照每户不高于10万元标准、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贷款,并按相关规定享受扶贫贷款贴息,为贫困地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三是设立扶贫再贷款。2019年底全国扶贫再贷款余额1642亿元。今年,财政部已经设立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等多支基金支持扶贫产业。

下一步,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稳定并完善小额信贷政策,继续实行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支持政策,加大脱贫摘帽地区金融支持力度,为当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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