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专题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7:45:42 浏览量:1627

2022 年度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专题申报指南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成果推广应用,发挥科技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现发布2022 年市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和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项或补助。


二、支持方向、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式


本指南涉及农业、社会发展及生物医药领域,重点支持以下八个方向共95 项内容:

(一)方向一:现代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及推广应用

本方向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支持开展岭南特色动植物、微生物等现代种业提升科技攻关及推广应用,支持开展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研究,提升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支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等科技攻关,进一步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具体支持以下25 项内容:

1. 农作物特色新品种选育及标准化栽培技术研究

2. 岭南特色水果新品种选育及栽培技术研究

3. 岭南特色蔬菜新品种选育及栽培技术研究

4. 岭南特色花卉新品种选育及栽培技术研究

5. 农业微生物新品种选育及应用研究

6. 水产经济动物新品种选育与养殖技术研究

7. 岭南特色家禽新品种培育

8. 南药资源遗传改良及关键栽培技术研究

9. 岭南丘陵地带智能节能农机装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10. 华南设施园艺生产智能技术与装备

11. 农业无人机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12. 空天地一体化智能种植监测及病虫害预警系统13.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高效利用研究与示范

14. 红火蚁绿色防控技术体系研发与应用

15. 都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

16. 重金属污染农田修复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

17.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18. 动物重要疫病快速诊断技术研究与应用

19. 种畜禽场重要疫病远程监测与防控技术应用

20. 珍稀濒危植物引种、驯化、保育关键技术研究

21. 大宗食品微生物控制关键技术与应用

22. 新型呈味基料制备关键技术及应用

23. 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及应用

24. 新型食品智能化包装设备关键技术及应用

25. 多能源互补关键技术及在现代农业中的应用研究

申报要求:申报该方向的项目,要求项目形成的技术或成果在广州地区推广应用,并将获得由在穗单位出具的技术或成果应用证明作为绩效考核目标之一。

支持方式及强度:该方向拟支持不超过65 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每项支持经费50 万元,采取事前资助、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的方式。各项支持内容分别按评审结果排序,按比例立项。每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数不少于1 项,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低于60 分的项目(若均低于60 分则该内容不立项),最终立项数不少于1 项。

(二)方向二:资源环境及其他社会发展

本方向重点支持资源环境、生态治理、防灾减灾、食品安全、港务航运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并支持一批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具体支持以下14 项内容:

26. 有毒有害化学品突发污染事故健康风险管控技术研究

      与示范应用

27. 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再生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应用

28. 水体(河流地下水等)新型污染物监测管理技术研究

      与示范应用

29. 智慧气象智能监测系统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30. 城市地陷风险监控与预警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31. 消防安全智能用电系统终端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32. 地理空间智能产品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33. 食品危害因素快速检测与溯源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34. 基于活体采样技术的食品安全智能化监管技术与应用

35. 船舶航道安全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及应用

36. 广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

37. 固废稀土资源探测和回收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38. 老年人健康管理和看护救助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39. 在线互动助学平台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

申报要求:申报该方向的项目,要求项目形成的技术或产品在广州地区示范应用,并明确将获得由在穗单位出具的项目技术或成果应用证明作为绩效考核目标之一。

支持方式及强度:该方向拟支持不超过25 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每项目支持经费50 万元,采取事前资助、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的方式。各项支持内容分别按评审结果排序,按比例立项。每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数不少于1 项,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低于60 分的项目(若均低于60 分则该内容不立项),最终立项数不少于1 项。

(三)方向三:对口科技帮扶合作及城乡融合发展

本方向支持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的科技帮扶合作,以及支持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为我市城乡融合改革试验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具体支持以下12 项内容:

40. 皂角资源的高值化加工与综合利用技术

41. 半夏生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42. 丸粒化包衣种机械精准直播新技术试验示范及推广应

      用

43. 中药在蛋鸡无抗养殖与保健功能鸡蛋生产综合技术的

      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

44. 蜂糖李优质丰产栽培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

45. 柑橘木虱专一性寄生蜂规模化生产技术与应用

46. 基于物联网的远程诊疗平台及瑶医瑶药开发利用研究

47. 优质多抗甜玉米新品种选育及绿色高效生产技术的示

      范与推广

48. 老年前列腺疾病的防控措施研究及大数据平台构建

49. 高原地区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研究

50. 增城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

51. 增城区特色农产品品种选育研究及技术转移转化

申报要求:申报该方向的项目,须提交由对口帮扶合作地或城乡融合改革试验地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唯一推荐函(每项内容只推荐1 个项目),不接受未取得唯一推荐函的单位申报。其中,申报第40 至49 项内容的项目,要求由广州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牵头与对口帮扶合作地的单位联合申报,申报时提供《对口科技帮扶合作项目合作协议书》(模板详见阳光政务平台系统)。

支持方式及强度:该方向拟支持不超过12 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每项支持经费100 万元,采取事前资助、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的方式。每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数不少于1 项,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低于60 分的项目(若均低于60 分则该内容不立项),最终立项数为1 项。

(四)方向四:广州市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

本方向围绕我市社会发展领域行业科技需要,支持搭建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规划、人才培养、科技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本年度支持前期已通过竞争择优确定的5 个行业领域市级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具体支持以下5 项内容:

52. 卫生健康领域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53. 交通运输领域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54. 城市管理领域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55. 林业园林领域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56. 生态环境领域社会发展科技协同创新中心

申报要求:申报该方向的项目,要求在广州地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牵头,协同开展行业科技创新工作并推动成果推广应用或规模生产转化,编制提交中心建设方案,由对应的广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唯一推荐,申报时须提供对应的广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唯一推荐函,以及协同创新中心三年建设方案(包括背景和意义、建设目标和绩效、重点任务、科技项目、组织保障等,参考模板详见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不接受未取得唯一推荐函的单位申报。

支持方式及强度:本方向拟支持不超过5 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每项支持经费300 万元,采取事前资助分期拨付支持经费的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200 万元,中期考核通过后拨付剩余100 万元经费。每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数不少于1 项,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低于60 分的项目(若均低于60 分则该内容不立项),最终立项数为1 项。

(五)方向五:创新药物与高端医疗器械研究开发

本方向围绕我市加快发展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基础的候选新药临床前研究,支持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Ⅱ类及以上医疗器械工程化样机/样品研制,具体支持以下11 项内容:

57. 基于新靶点的抗肿瘤创新药物研发

58. 治疗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创新药物研发

59. 抗RNA 病毒创新药物的研发

60. 抗体药物开发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

61. 放疗增敏药物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

62. 核酸疫苗及其佐剂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

63. 便携式一体化全自动分子诊断技术产品研制

64. 超低剂量高清数字医学影像关键技术及整机系统研发

65. 基于人工智能的便携式重大慢病与健康管理产品研发

66. 复合引导放射治疗系统的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

67. 生物医用新材料和植(介)入器械新产品研发

申报要求:申报本方向的项目,要求由在穗企业牵头或参与,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且在申报项目时已申请(或获得)与研发内容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并提供由项目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作为专利权人的相关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如相关材料为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其中,申报创新药物研发的项目,须将获得新药临床试验申请受理号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目标之一;申报高端医疗器械研发的项目,须将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医疗器械型检报告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目标之一。

支持方式及强度:本方向拟支持不超过15 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每项支持经费100 万元,采取事前资助、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的方式。各项支持内容分别按评审结果排序,按比例立项。每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数不少于1 项,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低于60 分的项目(若均低于60 分则该内容不立项),最终立项数不少于1 项。

(六)方向六:医疗卫生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本方向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围绕进一步提升在穗医疗机构诊疗技术水平,重点支持开展重点、多发、疑难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与临床转化应用,具体支持以下17 项内容:

68. 心脑血管疾病早期干预策略和精准诊疗研究

69. 神经系统疾病的早期诊断及精准诊疗技术研究

70. 消化道疾病的外科精准诊疗技术研发与临床应用

71. 内分泌代谢异常类疾病诊疗技术研究

72. 骨与关节退行性疾病预防诊疗关键技术研究

73. 口腔干细胞与再生医学临床研究及应用

74. 糖尿病并发症的早期筛查及精准诊疗技术研究

75. 儿童青少年心理障碍的早期诊断及综合干预研究

76. 出生缺陷疾病的妊娠期诊治技术研究

77. 自身免疫性肝病治疗新技术研究与临床应用

78. 认知功能障碍患者的临床综合评估与干预治疗

79. 潜伏性结核感染综合防治技术及其应用研究

80. 艾滋病综合防治及快速检测(POCT)技术研究

81. 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诊疗平台建设及示范应用研究

82. 肠道微生态影响慢性重大疾病的机制研究及临床转化

83. 疫苗接种规范化管理模式的构建与临床应用研究

84. 精准手术机器人临床应用示范研究

申报要求:申报本方向的项目,要求须由在穗医疗卫生机构牵头申报,要求将研究成果相关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目标之一。

支持方式及强度:本方向拟支持不超过55 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每项支持经费50 万元,采取事前资助、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的方式。各项支持内容分别按评审结果排序,按比例立项。每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数不少于1 项,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低于60 分的项目(若均低于60 分则该内容不立项),最终立项数不少于1 项。

(七)方向七:中医药关键技术及应用推广

本方向围绕促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开展中药质量标准、中医药食产品和养生器械研究、中医药真实世界研究、中医治疗疑难疾病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推广,具体支持以下5 项内容:

85. 名优中成药的药效物质和质量标准提升研究

86. 中药院内制剂的质量标准和应用推广研究

87. 中医药治未病药食产品或养生器械开发研究

88. 中医药真实世界研究和评价方法标准化体系研究

89. 中医药防治神志病关键技术研究及临床应用

申报要求:申报本方向的项目,要求将项目形成的技术或产品在穗进行应用推广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目标之一,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支持方式及强度:本方向拟支持不超过10 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每项支持经费50 万元,采取事前资助、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的方式。各项支持内容分别按评审结果排序,按比例立项。每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数不少于1 项,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低于60 分的项目(若均低于60 分则该内容不立项),最终立项数不少于1 项。

(八)方向八:生物技术研究及应用

本方向围绕生物医药创新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重点支持生物安全、动物模型构建及其他生物技术等方面的研究与转换应用,具体支持以下6 项内容:

90. 高动态智能感控、消杀机器人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91. 非人灵长类动物模型与临床前评价技术研究

92. 天然活性成分在人体微生态中的应用研究

93. 基于干细胞技术的类器官与组织芯片培养技术及应用

      研究

94. 重要中药活性物质的合成生物学应用研究

95. 干细胞质量检测标准化体系建设研究

申报要求:申报本方向的项目,要求将项目形成的技术或产品在穗进行应用转化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目标之一,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支持方式及强度:本方向拟支持不超过11 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市财政给予每项支持经费50 万元,采取事前资助、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的方式。各项支持内容分别按评审结果排序,按比例立项。每项支持内容申报项目数不少于1 项,且有综合评审结果不低于60 分的项目(若均低于60 分则该内容不立项),最终立项数不少于1 项。


三、实施期限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2 年4 月1 日—2025 年3 月31 日,实施期限为3 年。


四、申报条件


(一)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应在广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经营场所,以该支机构的名义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一年(含)以上,且在广州地区纳入规模企业统计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过去5 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 周岁(指1961 年1 月1 日及以后出生),项目实施期内在职,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各方向支持内容所申报的项目须符合本具体支持内容要求,否则不予立项。要求项目负责人熟悉本研究领域,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负责人可放宽至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

(五)申报的项目涉及人体临床实验研究的,要求项目需经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项目合同书签订之前须完成);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六)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或合作单位中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需配套自筹经费(各级财政资助经费不列入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额度不低于该项目中企业获得的市财政资助经费额度。在网上申报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财务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中都不包含企业的申报项目以及方向四对口科技帮扶合作及城乡融合发展项目,无自筹经费要求。


五、申报限制


(一)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 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 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 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 项。“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项目前,已明确获得立项且未验收的项目。方向三、方向四申报项目可不受此款申报限制。

(三)申报单位存在2021 年3 月1 日前合同到期且在申报新项目前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的不得申报本专题所有方向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负责审查)。

(四)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同一年度最多申报2 项市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


六、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需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提交《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其中需签字盖章的附件材料应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单位为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纳入规模企业统计申报证明材料。

(三)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按阳光政务平台上提供的模板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应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方式、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经费分配、收益分配及预期目标等内容。申报项目的合作事项应与合作协议相关内容一致。

(四)项目组成员中如有申报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应当在项目申报书中填写合作单位信息。

(五)企业作为申报单位,需要核实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六)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合理编报项目经费预算,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项目申报单位5 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七)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申报单位法人资质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具体要求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供。

2. 项目负责人资质材料(学历学位、职称材料),项目组前三名成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3. 相关单位合作共同申报项目的,需按模板提供合作协议。(模板详见阳光政务平台系统)。

4. 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1 年注册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的需上传相关情况说明,并提供2019 年审计报告。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完善录入单位信息基本情况,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项目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八、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1 年X 月X 日9 时(具体时间待定),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XXXX 年X 月XX 日24 时,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XXXX 年X 月XX 日24 时。


九、注意事项


(一)阳光政务平台中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并确认“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二)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三)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

(四)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上查询。


十、联系方式


1.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 业务咨询:83124147、83124045、83124145 联系人:夏万志、刘晓辉、张林(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处)

3. 综合咨询:83124036 联系人:陈良(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4.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8312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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