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广东召开新闻发布会 明确广东乡村振兴要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17:12:50 浏览量:2053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实现广东乡村振兴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广东省制定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7月16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省乡村振兴局局长顾幸伟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省委农办常务副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省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许典辉,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宋宗约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01

《实施意见》出台背景


党的十九大以来,广东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盘工作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目标全面实现,农业农村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省161.5万相对贫困人口和2277个省定贫困村全面脱贫出列。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农业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粮食生产实现播种面积、总产量、单产“三增长”。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域完成农村环境基础整治,村级公共服务中心、集中供水、无害化户厕、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全覆盖,“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有力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居民收入提前两年实现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农村基层治理效能明显增强,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头雁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基层政治生态和风气面貌焕然一新。


进入新发展阶段,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仍是广东最大的短板和“潜力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广东,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保持全省乡村振兴形成的百舸争流、千帆竞发态势,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起更强大的力量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加快补上农业农村现代化短板,赶上全国全省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02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目标及创新亮点


《实施意见》对标确保广东省乡村振兴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明确:


到2022年,全省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

到2025年,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珠三角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3:1,力争所有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到2027年,全省乡村振兴达到“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既定目标,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可概括为“守住‘两个底线’,开好‘两个新局’,激发‘两个动力’,强化‘一个全面’”:


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守住粮食安全的底线


强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明确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地级以上市要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十四五”期间粮食年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


农业现代化开好新局

农村现代化开好新局


农业现代化方面,重点解决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问题,强力推进农田质量提升,打好种业翻身仗,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等,全方位、多角度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好新局。农村现代化方面,核心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包括全面提升村庄规划实用性,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快补齐农村突出短板等。


激发基层动力

激发农业农村内生动力


关键是要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强调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明确要求要强化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保障,强化用地、人才和金融保障及深化新一轮农村改革等,持续保持全省乡村振兴形成的百舸争流、千帆竞发态势。


全面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明确强化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头雁”工程质量,强化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和新时代岭南特色乡风文明建设。


《实施意见》将中央一号文件的主要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予以吸收转化落实,部署工作既立足今年重点,又着眼“十四五”方向,主要创新亮点有:


一是工作路径的创新。《实施意见》将原来的脱贫攻坚转变为全域全覆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历史性、创造性地提出建立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机制,推动工作着力点从过去主要在村一级转向统筹镇、村两级发展,明确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美丽镇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此外,还提出建立耕地“田长负责制”、开展农业产业链“链长制”试点工作、开展农产品“不安全不上市”和渔船“不安全不出海”专项行动、构建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等诸多举措。


二是工作重点的创新。《实施意见》突出强调今明两年实施“九大攻坚行动”,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努力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广东乡村振兴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突出抓种子求突破,突出提升农业现代产业集群体系、推进畜牧业和渔业转型升级、发展数字农业等。在乡村建设行动方面,将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范围逐步拓展到圩镇、城市城中村,明确要发展美丽经济、提升农民就业创业质量、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三是政策保障的创新在人才支撑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深入推进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强化人才服务乡村激励约束。首次提出要进一步建好用好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在用地保障方面,明确提出要制定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首次明确将落实点状供地政策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保障分散布局的乡村产业实际用地需求;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优先保障乡村建设用地需求。在资金方面,明确要强化财政投入政策衔接,整合优化现有扶贫专项资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等资金重点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要实施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办法,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农民工匠”做法,吸纳更多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等,切实解决好基层反映的村庄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繁杂的问题。


03

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


推进乡村振兴,必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意见》明确,广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础上,今明两年突出实施“九大攻坚战”行动,加快“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努力实现到2022年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广东乡村振兴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一是实施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整治攻坚行动。遏制增量、整治存量,开展农村违法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同时统筹推进农房管控,持续推进乡村风貌提升。


  二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攻坚行动。开展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开展撂荒耕地专项整治和新一轮垦造水田行动等,到2022年新增建成高标准农田310万亩,完成75%存量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


  三是实施种业翻身仗攻坚行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收集与保护,建设现代化种业基地,做大做强广东种业集团,建设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化共享平台等,2022年年底前完成75%已收集种质资源初步鉴评,育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农作物新品种16个,畜禽新品种(配套系)7个,水产新品种3个。


  四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年底前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以上。


  五是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攻坚行动。加强农村集中供水,强化硬件设施建设等,2022年年底前实现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


  六是实施村内道路建设攻坚行动。巩固拓展自然村硬化路建设成果,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农民居住较为集中地区向全域自然村延伸,由主干道向田间地头延伸,打通到田头道路的“最后一公里”,2022年年底前自然村符合要求的村内道路路面基本实现硬底化。


  七是实施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开展圩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圩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提升集聚辐射能力,促进镇村联动、全面发展。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镇域环境基础整治。


  八是实施渔港建设攻坚行动。推进渔港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打造渔港经济区,加快渔业产业转型升级。到2022年,推进若干个渔港经济区以及“平安渔港”建设,全省一级以上渔港落实“港长制”。


  九是实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攻坚行动。强化金融支农服务和创新,推动涉农贷款稳定增长,推动涉农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进一步覆盖全省种养业品种。


04

《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为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实施意见》也制定了若干措施:



一是明确“长牙齿”的约束措施。突出责任约束。省委、省政府将结合各部门职能,以“一厅一单”的形式,细化明确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在此基础上,明确研究制定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压实市县镇村主体责任。突出监督检查约束。明确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成效、农田质量提升和粮食安全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突出目标约束,明确了2021年和2025年的任务目标。



二是聚焦基层难点痛点提供保障。比如,在金融方面,明确要建立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机制,到2025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覆盖全省种养业品种等;在事权方面,明确要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扩权强镇,推动下放更多的管理职权到乡镇一级,支持镇级提升治理能力;在人才方面,明确实行种业专家“揭榜挂帅”制度;在内生动力方面,明确要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县镇村功能街接互补,到2025年要实现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清零等。



三是制定配套措施抓好落实。根据《实施意见》部署,针对今年及“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工作任务,广东还配套制定了10个抓具体工作落实的政策文件,形成一套政策“组合拳”,包括《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强化乡村振兴工作推进落实的若干措施》等。此外,围绕《实施意见》部署的“九大攻坚行动”,省委农办正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举措,加快推进工作落实落地。

(来源:公众号 广东农业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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