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7:30:43 浏览量:2695
关于开展2021-2025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农技协发字〔202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技协联合会、专委会、科技小院,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加强农技协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全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发展,根据《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2021-2025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和认定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规定负有科普义务的单位、自愿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且具备相应工作条件,科普工作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并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技协联合会、专委会、科技小院其中一家推荐的法人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可申报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


(二)申报认定程序


1.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技协联合会负责组织推荐本联合会所管理的单位,专委会负责组织推荐本专业领域内的单位,科技小院联盟负责组织推荐各科技小院的单位。申请单位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方可参评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各推荐单位负责按照推荐名额(附件1)和《办法》对申请单位进行遴选推荐。


2.初评。中国农技协依据《办法》对被推荐的申请单位(机构)情况进行初评和实地抽检。


3.终评。中国农技协组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专家委员会,按照《办法》评议确定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建议名单。


4.公示和命名。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农技协予以认定命名2021-2025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颁发证书和牌匾。


有关要求


(一)落实推荐责任。各推荐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组织本地区、本专业领域符合条件的基地申报,择优推荐,在审核申报材料的同时,要更加着重于相关单位平时的科普工作成效。


(二)严格认定标准。拟申报单位要主动联系各推荐部门单位,了解相关要求,对照《办法》改进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深入挖掘本单位科普资源,积极组织策划各种科普活动,拓展科普功能。


(三)及时推荐报送。各推荐部门单位请于11月25日前将《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表》(附件2)反馈至邮箱。逾期未报,将按自愿放弃办理。


(四)加强日常管理。中国农技协将对已命名的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科普教育基地应自觉接受工作指导和考核,主动及时上报年度科普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


(五)2020年及之前到期的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需重新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勇钧  任俐竹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楼7层

联系电话:010-62016372  010-65032609

电子邮箱:zgnjx2015@sina.com


附件:

1.2021-2025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1-2025年度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申请表

3.中国农技协科普教育基地创建与认定管理办法


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021年11月15日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
https://www.nongjixie.org/cms/arcview/3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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