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1日 17:05:38 浏览量:3266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的通知
日期: 2018-04-12 00: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要求,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2018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将联合举办253期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班,其中包括8期“三区三州”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2期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专题研修班、20期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地区和联系地区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班、10期环京津贫困地区脱贫带头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和对象
(一)培训主题。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聚焦贫困地区产业精准扶贫、农民创业创新和乡村基层治理,设置主题培训班和专题培训班两类。
1.主题培训班。设置创业富民主题培训班65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主题培训班60期、乡村发展与治理主题培训班47期、大学生村官能力建设主题培训班60期。其中,在创业富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乡村发展与治理三类主题培训班中,试点设置“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农村妇女带头人培训班5期、省部共建乡村振兴试点省(浙江)农村人才培训班10期,与山东省合作举办扶贫工作重点村支部书记培训班10期。
2.专题培训班。设置“三区三州”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8期、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5期、新型职业农民师资专题培训班4期、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营销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2期、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专题研修班2期。
(二)培训对象。培训全部面向贫困地区,重点面向深度贫困地区,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其他成员、大学生村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等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其中,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面向农业农村部定点扶贫地区和联系地区(包括“三区三州”等农业扶贫联系县)遴选学员。
1.“三区三州”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建档立卡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2.创业富民主题培训班。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其他成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主题培训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及经营管理骨干。
4.乡村发展与治理主题培训班。村党组织书记及村“两委”其他成员。
5.大学生村官能力建设主题培训班。在农村工作1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6.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专题培训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益农信息社负责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7.新型职业农民师资专题培训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
8.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营销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经营管理骨干。
9.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专题研修班。在贫困村任职、有创业富民项目或创业计划的大学生村官。
所有参训学员应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近三年参加过示范培训班的学员不再重复选派。
(三)学员遴选
1.“三区三州”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大学生村官能力提升主题培训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创业富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乡村发展与治理主题培训班常规班次及浙江、山东试点班次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农村妇女带头人培训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全国妇联组织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2.其他专题培训班次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农业农村部相关直属单位落实。贫困村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专题研修班计划另行下达。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8年4月至11月,每期均为7天。
(二)培训地点
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有关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各培训基地培训任务详见附件1。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以学员观念转变、思路拓展和能力提升为目标,设置经验传授、专题讲座、研讨交流和现场教学4个板块。
(一)经验传授。请基地所在村或周边优秀基层组织负责人、产业发展带头人及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全国十佳农民等为培训班授课,现身说法,言传身教,传授农村发展经验、创业精神和脱贫致富心得等。
(二)专题讲座。结合培训主题,重点解读乡村振兴战略、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及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等有关精神,帮助学员了解政策,提升发展能力。
(三)研讨交流。组织学员结合培训主题,就有关问题开展学员讲堂、研讨交流,启发思路、相互借鉴,实现共同提高。
(四)现场教学。充分挖掘各基地的特色优势和精神内核,充分利用基地周边教学资源,增加现场教学时长。学习先进理念,借鉴发展模式,丰富学员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生动实践的体验。
四、组织管理
(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作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农业农村部人事劳动司负责统筹和管理;大学生村官培训工作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党员教育和干部测评中心及农业农村部人事劳动司负责统筹和管理。农业农村部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培训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各培训基地所在地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省级组织部门负责课程设计、教师聘请、培训班组织管理,其中乡村振兴战略解读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安排有关负责同志主讲,乡村基层组织建设由省级组织部门安排有关负责同志主讲。
(三)各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实施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学员选调部门根据本计划,认真做好学员选调工作,把培训名额分配到贫困地区,重点面向深度贫困地区,把培训对象瞄准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学员选调中,要注意发挥行业部门、行业协会等的作用,增强学员选调的针对性。请于每期班开班前两周将参训学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3)报送相应培训基地及培训基地所在地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其中,大学生村官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请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时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六处备案。各培训基地所在地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于开班前两周将课程安排和参训学员名单报送农业农村部联系单位。各学员选调部门要与相应培训基地及培训基地所在地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参训学员报名、报到行程、接站等事宜(联系方式见附件4)。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金,积极支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重庆等8个省市,要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创新开展好示范培训工作。
(三)请各学员选调部门通知参训学员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参训学员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两张,用于建立学员登记卡。大学生村官需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当好村官、服务农业农村发展自拟题目,撰写一篇2500字左右的论文,报到时交会务组(同时报电子稿)。参训学员需带运动鞋和运动服。
(四)各学员选调部门要派出领队,统一组织学员参训。领队负责自启程前往培训地点至培训结束返回期间参训学员的组织管理。参与培训组织的各单位和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培训期间的安全工作,做好交通、餐饮、住宿及教学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参训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的有关规定,关注自身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各培训基地要提前制定培训安全应急预案,并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五)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在培训基地的食宿费、培训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均由中央财政负担。领队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参训学员保存好交通费凭证,严格按凭证在培训基地报销。来程费用按标准凭票据核销,返程费用先由学员垫付,在学员寄回车船票原始票据后,按标准凭票据核销,由培训基地将费用汇给学员。培训结束15日内(以邮戳为准)将车船票原始票据邮寄到相应培训基地,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各培训基地任务表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学员名额分配表
3.参训人员报名表
4.联系电话表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代章)
2018年3月3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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