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45:00 浏览量:3174

粤财农〔2019〕114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37号)、《财政部 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部 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分配方案的函》(粤农农财〔2019〕9号),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列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需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用途安排使用。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县(市、区)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根据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的《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此项资金可统筹用于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具体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分配情况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3日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功能分类科目

政府经济科目

金额

备注

合计




91,330,000.00


各市合计




39,230,000.00


汕头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8,200,000.00


汕头市本级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8,200,000.00

其中:潮阳区403万元、潮南区417万元。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8,200,000.00


河源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2,330,000.00


和平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2,33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330,000.00


梅州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5,280,000.00


梅州市本级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2,800,000.00

其中:梅江区70万元、梅县区210万元。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800,000.00


平远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1,26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1,260,000.00


蕉岭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1,22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1,220,000.00


惠州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1,830,000.00


惠东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1,83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1,830,000.00


汕尾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1,590,000.00


汕尾市本级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1,590,000.00

其中:汕尾城区159万元。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1,590,000.00


清远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20,000,000.00


清远市本级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20,00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0,000,000.00


省直管县合计




52,100,000.00


南雄市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2,57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570,000.00


龙川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3,80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3,800,000.00


紫金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2,93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930,000.00


连平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2,54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540,000.00


兴宁市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3,39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3,390,000.00


大埔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1,97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1,970,000.00


丰顺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2,45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450,000.00


五华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7,01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7,010,000.00


陆丰市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7,31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7,310,000.00


海丰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3,82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3,820,000.00


陆河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2,40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2,400,000.00


饶平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3,11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3,110,000.00


普宁市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1,47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1,470,000.00


揭西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3,56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3,560,000.00


惠来县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3,770,000.00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3,77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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