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45:00 浏览量:1982粤财农〔2019〕114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37号)、《财政部 扶贫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部 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分配方案的函》(粤农农财〔2019〕9号),现将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金额详见附件),列2019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需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用途安排使用。请各地按照《预算法》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有关县(市、区)。各县(市、区)应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二、根据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的《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此项资金可统筹用于贫困地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具体请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分配情况表.doc
广东省财政厅
2019年6月13日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分配情况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功能分类科目 | 政府经济科目 | 金额 | 备注 |
合计 | 91,330,000.00 | ||||
各市合计 | 39,230,000.00 | ||||
汕头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 8,200,000.00 | ||||
汕头市本级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8,200,000.00 | 其中:潮阳区403万元、潮南区417万元。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8,200,000.00 | ||||
河源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 2,330,000.00 | ||||
和平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2,33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2,330,000.00 | ||||
梅州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 5,280,000.00 | ||||
梅州市本级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2,800,000.00 | 其中:梅江区70万元、梅县区210万元。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2,800,000.00 | ||||
平远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1,26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1,260,000.00 | ||||
蕉岭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1,22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1,220,000.00 | ||||
惠州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 1,830,000.00 | ||||
惠东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1,83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1,830,000.00 | ||||
汕尾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 1,590,000.00 | ||||
汕尾市本级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1,590,000.00 | 其中:汕尾城区159万元。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1,590,000.00 | ||||
清远市(不含省直管县)小计 | 20,000,000.00 | ||||
清远市本级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20,00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20,000,000.00 | ||||
省直管县合计 | 52,100,000.00 | ||||
南雄市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2,57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2,570,000.00 | ||||
龙川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3,80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3,800,000.00 | ||||
紫金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2,93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2,930,000.00 | ||||
连平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2,54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2,540,000.00 | ||||
兴宁市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3,39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3,390,000.00 | ||||
大埔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1,97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1,970,000.00 | ||||
丰顺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2,45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2,450,000.00 | ||||
五华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7,01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7,010,000.00 | ||||
陆丰市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7,31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7,310,000.00 | ||||
海丰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3,82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3,820,000.00 | ||||
陆河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2,40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2,400,000.00 | ||||
饶平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3,11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3,110,000.00 | ||||
普宁市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1,47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1,470,000.00 | ||||
揭西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3,56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3,560,000.00 | ||||
惠来县 | 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 | 2300231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出 | 3,770,000.00 | ||
51301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3,7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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