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次公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广州汕尾江门清远分列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片区第一名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8日 10:14:20 浏览量:3063广州、汕尾、江门、清远分列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片区地市第1名!近日,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首次公布广东省2018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情况。
通报文件显示,当前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工作中,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乡村振兴保障力度明显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初见成效,富民兴村产业提速发展,脱贫攻坚成效凸显,总体较好完成2018年度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良好开局。
但从实地调研和第三方评估调查情况看,当前广东省乡村振兴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比如,基层干部群众对乡村振兴的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不够高,群众内生动力普遍不足,“政府在干,群众在看”现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实际工作推进中,存在乡村发展用地保障难、乡村建设资金使用难等问题。
16个地市综合评价为“好”
据了解,本次实绩情况考核综合考虑不同区域发展水平和全省乡村振兴年度工作重点,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分为珠三角和粤东、粤西、粤北共4个片区,分片区排名。考核过程中,实行多方参与、奖惩并举,采取多方参与多维度评分。根据《考核办法》《考核方案》,对地级以上市考核由评议评分(占65%)、第三方评估(占20%)、日常监督(占15%)三部分及加扣分得分经加权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对成员单位考核由评议评分(占80%),日常监督(占20%)两部分及加扣分得分经加权汇总形成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好(90分以上)、中(80-90分)、一般(80分以下)3个等次。
记者了解到,考核力戒形式主义,需减轻基层负担。一方面,考核力求操作简便,避免重复考核,各地市和单位不需开展自评,工作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均一次性报送;另一方面,根据指标重点考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不求面面俱到,不要处处留痕,第三方评估不查看工作台账,着重调查基层干部群众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效,防止做表面文章。
“从全国角度来看,广东省的考核指标是比较全面的,覆盖面也比较广,如果真正按照这些指标来做,对于提高基层干部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性有很大的作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
经过3个月的摸查考核,领导小组于近日首次公布了广东省2018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情况。结果显示,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16个地市综合评价等次为“好”,分别是广州、深圳、珠海、汕尾、惠州、江门、佛山、清远、肇庆、东莞、阳江、潮州、梅州、韶关、汕头、中山;4个地市综合评价等次为“中”,分别是茂名、揭阳、云浮、河源;湛江市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其中,广州、汕尾、江门、清远分列珠三角、粤东、粤西、粤北片区地市第1名。
60个省直部门等单位中,省委组织部等51个单位综合评价等次为“好”,其余9个单位综合评价等次为“中”;其中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办公厅、省委宣传部列省直部门等单位综合考核得分前5名。
考核中被评定为“一般”的湛江市收到反馈后,迅速正视问题找差距,严格督导抓整改。一方面,由市纪委监委牵头有关部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市委组织部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四个全面”绩效考核评价;另一方面,由市财政每年拿出18515万元,并要求各地每年配套7935万元,用于支付村庄保洁员工资,强化财政保障。据了解,湛江市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底,湛江市仅有3078个自然村完成环境基础整治,完成率为26.13%;仅有362个行政村完成环境基础整治,完成率为22.13%。截至目前,湛江市已有7097个自然村完成环境基础整治,完成率为59.63%,比去年底增加了33.5个百分点;有1037个行政村完成环境基础整治,完成率为63.69%,比去年底增加了41.56个百分点。
对此,山西大学哲学与城乡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广东省南方三农咨询服务中心特聘首席专家马华表示,通过考核,将责任与压力传导到基层,政策落实到基层,一方面可以调动各级党政部门积极性,狠抓工作落实,另一方面也防止走偏,防止基层政策落实中的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坚守红线底线。
推进乡村振兴亮点频现
2018年,广东举全省之力推进乡村振兴,在建立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增强党建引领作用、加大乡村振兴保障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发展富民兴村产业、形成乡风文明新貌、加快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亮点纷呈。
为保障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支持实施乡村振兴的资金规模、增幅达历年之最。全省马不停蹄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需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84个县(市、区)已基本完成编制,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为60.55%。乡村振兴建设用地保障也得以强化,农民住房、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精准扶贫等12类民生设施用地计划指标由省予以保障,省要求各地市涉农县(市、区)每年安排不少于10%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
各地党建引领作用逐步增强。考核结果显示,全省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432个,调整撤换“四不”书记659名,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363名,排查清理“村霸”问题等村干部577名,选派在岗第一书记达3857名。
此外,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初见成效。截至2018年底,20个地级以上市(深圳除外)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区的自然村整治完成率100%;粤东、粤西、粤北14个地市中除个别地市外,省定贫困村的整治完成率100%。富民兴村产业也在提速发展,启动建设了10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村、镇分别达360个、90个。乡风文明新貌正加快形成,1546个省定贫困村已达省文明村镇创建标准,占比为67.9%;共建成25633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为99.33%。
考核结果显示,2018年度广东减贫成效明显,新增脱贫人口33.60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0.3%。全省实施产业扶贫项目33.27万个、收益14.8亿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实现就业24.5万人;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参与企业1786家、人数12万余人。
专家:乡村振兴战略应制度化加以落实
从实地调研和第三方评估调查情况看,记者发现当前广东省乡村振兴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如基层干部群众对乡村振兴的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不够高。大部分镇村干部对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知识了解较少,对政策要求掌握不深入,政策落地还要下更大功夫。同时,部分地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完善,脏乱差问题一定程度存在;主要公路旁、村庄外围整治较好,但自然村内、偏远村庄基本没动。一些地方存在以机关干部、镇村干部或专业公司代替农民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现象,“政府在干、群众在看”现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
“要让群众感受到基本权益和尊严得到尊重,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把群众放在主体地位,而不是把政府工作人员放在主体地位。”就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竹立家表示,要处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提高乡村振兴策略制度化的程度,通过制度把政策落实到位。另外,应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真抓实干,诚心诚意帮助群众发展,才能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的热情。
同时,基层干部普遍反映,乡村发展用地保障难,省明确的涉农建设用地10%以上的指标占比要求基本没有落实;乡村建设资金使用难,基层在新农村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与财政资金使用审批审计严格要求之间,未找到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偏低;村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养跟不上要求,村干部老化问题比较突出。当地群众也急切期盼制约产业发展的土地、区位等因素和村庄规划不合理的现象能有所改善。
针对这些问题,马华认为,村庄规划注重收集吸收基层干部村民建议,并及时反馈,适度下放小、微工程,就地吸纳村民就业,增强村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性及获得感。此外,要在补短板、强产业、兴文化、促增收、夯基础上发力,挖掘传承岭南乡村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持续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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