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加快推进国家种子基地建设(附名单)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3日 17:12:01 浏览量:2912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国家种子基地是确保良种有效供给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支撑现代种业发展的战略资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等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国家种子基地建设。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先后认定一批国家杂交水稻、玉米制种大县(市)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见附件1和附件2),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制种大县奖励、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制种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和项目,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改善提升基地条件和生产能力。为进一步抓好相关政策和项目落实落地,有效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推进国家种子基地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种子基地规划、建设、监管的领导责任,指导督促基地县做好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管理服务等重点工作,加强考核评价。各基地县要落实基地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把基地建设管理由部门职责上升为政府行为,成立国家种子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负责人,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

二、实施好制种大县奖励政策

2015-2018年,中央财政实施首轮制种大县奖励政策,对农业农村部认定的粮食作物制种大县(农场)给予奖励。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自2019年起继续实施新一轮制种大县奖励,为期三年,2019年中央财政已安排7亿元对48个基地县(农场)给予奖励(见附件3)。根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8〕413号),制种大县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制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制种监管、新品种科技试验示范、仪器设备购置等制种产业发展相关支出;奖励资金不得违规购买、更新小汽车,不得新建办公楼、培训中心,不得搞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制种大县奖励是带任务的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专款专用。

纳入新一轮制种大县奖励的基地县(农场),要抓紧组织编制基地建设规划和奖励实施方案,系统总结首轮制种大县奖励实施的重要成效和主要问题,研究提出新一轮制种大县奖励的重点任务。基地建设规划要科学分析发展现状,总体谋划未来3-5年基地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项目、投资测算、资金筹措、保障措施等,统筹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投资,坚持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奖励实施方案要围绕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分年度细化未来三年项目投资安排,明确重点项目、重要内容、重大措施,明确实施主体和进度要求,科学合理制定绩效评价指标,确保实施方案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基地建设规划和奖励实施方案,经省农业农村厅审核后由基地县按程序印发,2019年8月31日前报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备案。

三、落实好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

(一)加快推进甘肃、四川国家级制种基地建设。甘肃、四川要抓紧做好国家级制种基地一期项目收尾和竣工验收工作,尽快研究编制二期项目建设方案,力争2019年底前按程序报批。

(二)加快推进国家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制种大县和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坚持“先规划、后项目”,没有编印规划的,原则上不安排项目投资。种子基地规划要科学分析发展现状,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建设目标,明确重点任务。规划经基地所在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送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报备,作为今后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优先将国家种子基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19〕2号)要求,各省(区、市)要优先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种子基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2019年力争率先实现国家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全覆盖,再用2—3年时间实现国家玉米制种基地全覆盖;同时要求将国家种子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在备案文件中予以单独说明。海南省要加快编制南繁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整体方案,尽快摸清底数,细化分年任务方案和保障措施,明确项目建设的时序安排和具体地块,争取在2022年前将拟划定的30万亩南繁保护区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请各省(区、市)于2019年8月31日前,将国家种子基地高标准农田项目落实情况报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四)加快推进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的通知》(农规发〔2019〕20号),同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广东省新兴县、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四川省邛崃市、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等5个县区,创建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相关省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督促,积极创新产业园建管机制,明确创建思路和建设重点,及时研究解决创建中的相关问题,打造现代种业发展的“示范区”和“领头羊”,引领全国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认定的国家种子基地,积极争取纳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范围予以优先创建。

(五)落实制种保险政策。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银保监会关于将三大粮食作物制种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目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18〕91号)有关要求,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主动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对接,切实解决制种企业和制种农户的困难,总结政策实施的好做法好经验,分析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优化政策措施的建议,11月30日前将制种保险政策落实情况报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四、加强考核评价

(一)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责任。育制种大县建设已纳入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将种子基地建设纳入省政府重点督导事项,强化基地涉种案件查处,范围涵盖海南、甘肃、四川三大国家级育制种基地,以及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国家杂交玉米、杂交水稻制种大县和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二)加强制种大县奖励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经商财政部同意,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制种大县奖励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的通知》(农办种〔2019〕1号),决定对制种大县奖励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考核结果,按照“有进有出、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制种大县奖励实行动态调整。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组织相关基地县(农场)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联系人:何庆学  储玉军

电  话:010-59193237,59192802

传  真:010-59191620

邮  箱:zysnzc@agri.gov.cn

附  件:

1.国家杂交玉米、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名单

2.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名单

3.中央财政2019年度制种大县奖励安排情况

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

2019年8月13日

附件名单:

附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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