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9日 09:51:01 浏览量:1457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化肥使用指导,加快推进化肥减量化,根据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的部署,我厅制定了《广东省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库储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

1.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2.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二、申报主体

本《指南》的申报对象为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和省级单位(在省级财政预算系统内有预算编码的单位),由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单位统一审核汇总本级及所辖单位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在省级财政预算系统内没有预算编码的省级以上单位由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单位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进行调配),网上申报网址:http://183.62.243.8:8080/s/login,网上申报截至日期为2020年5月22日。

各级申报单位统一汇总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单位)所有申报项目,填写《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发送至邮箱:nynctgksb@163.com。

(二)书面材料

各项目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申报单位须于2020年5月22日17:00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函(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或省级单位出具);

2.《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

3.项目申报书(设计深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见附件3);

4.其他附件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联系人:黄婉薇,联系电话:020-37289982;

陈 锴,联系电话:020-37236548。

(四)联系人

种植业管理处黄建凤,联系电话:020-37288841。

耕地肥料总站汤建东,联系电话:020-37288083。

附件:1.广东省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3.项目申报书

附件1:广东省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化肥减量增效)
(一)总体目标。

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力促全省化肥使用量继续保持负增长。开展取土化验、肥效试验,夯实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按照“精、调、改、替”的技术路径,大力开展配方肥、缓控释肥和水稻机械侧深施肥等新肥料新技术示范;贯彻落实我厅《关于做好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42号)的要求,组织涉农机构、企业和个人回收肥料包装废弃物,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入库项目需确保一经批复即可实施。

(二)扶持项目。

A类.测土配方施肥基础工作项目

1.土壤样品检测项目。

(1)资金用途。

根据化验室检测工作实际需要,可购置化验室内(或维修)相关仪器设备设施、化验耗材(药品、试剂等),对土壤样品进行处理和检测相关劳务费。

(2)绩效目标。

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全省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采集的土壤样品集中送达申报单位进行统一检测,全省完成5200个以上土壤样品检测任务。检测项次为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pH等五项次,并抽取10%的样品检测中微量元素。申报单位须在收到土壤样品后的4个月内提交承担土壤样品常规5项检测结果、6个月内提交中微量元素检测结果。检测精度、要求按照有关行业标准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进行。

(3)申报对象与条件。

土壤样品检测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申报。申报主体应当具备如下条件:①配备5名以上(含5名)具备有关化验技术和经验的专职化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土壤农业化学(植物营养、资源环境)专业或农学类专业毕业,具有中级以上职称;②化验室配备的仪器设备必须满足相关检测参数需求,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③在4个月内能够完成1000个以上样品的检测;④承担过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相关检测工作。

(4)补助资金标准。

每个申报主体申报检测样品数量不少于1000个,每个土壤样品补助检测费约500元。

2.田间试验项目。
(1)资金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购置试验材料,开展试验设计、田间作业、技术培训、样品检测、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等,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支出。。

(2)绩效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区域设点、综合试验”的要求,在省内31个县开展田间肥效试验,包括水稻肥料利用率试验、经济作物“2+X”田间肥效试验、肥效校正试验、中微量元素单因子肥效试验等,全省共完成田间试验总数约500个,其中肥料利用率试验约100个。申报单位当年12月底前提交肥料利用率试验报告,翌年4月底前提交其他田间试验报告。田间试验符合业内规范、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3)申报对象与条件。

田间试验由省级教学或科研单位申报。申报试验数量自定(其中肥料利用率试验不少于申报总数的20%)。申报主体需要具备如下条件:①科研力量雄厚,能配备15名以上(含15名)人员,对每个参与试验的县(市、区)安排1-2名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职称);②参与田间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熟悉田间试验工作标准、要求和流程,能妥善解决试验中相关问题;③承担过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田间试验和技术推广工作。

(4)补助资金标准。

每个试验补助1.6万元。

3.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整理更新项目。
(1)资金用途。

按照工作需要,资金可用于购置电脑设备和相关软件,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和汇总过程的相关费用。

(2)绩效目标。

对近年来全省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进行校审,对全省每年的各地测土基础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甄别、更新和维护,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由厅业务主管部门抽查把关。

(3)申报对象与条件。

由省级农业教学或科研单位申报。申报主体需要具备如下条件:①科研力量雄厚,能配备5名以上(含5名)熟悉地理信息系统人员,其中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职称)比例不得低于70%,技术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含副高职称);②曾承担过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具备对测土配方施肥基础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甄别、更新和维护的能力,具有专家系统开发、安装、维护经验,熟悉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库;③具有足够、适用的仪器设备(软件)条件。

(4)补助资金标准。

补助10万元。

B类.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1.化肥减量增效项目。
(1)资金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一是物化投入补助。对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服务,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需要的肥料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按照市场价格的25-30%予以补助。 二是社会化服务补助。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广、水稻机械侧深施肥及统配、统施服务进行补助。三是技术推广服务补助。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宣传培训(包括技术信息化指导服务)以及对省级教学科研单位开展田间试验示范过程等给予适当补助。

(2)绩效目标。

选择粮食种植大县,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物化补助等方式,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稻机械侧深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应用配方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和增施有机肥,充分发挥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集成展示作用,带动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大面积推广应用。每个项目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化肥使用量继续实现负增长,集中连片建设1个万亩示范片,同时配合省级教学科研单位做好测土配方施肥田间试验工作。

(3)申报对象与条件。

化肥减量增效示范项目以县(市、区)为实施主体,申报对象为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或农科所(中心),不设区的地级以上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或农科所(中心)。申报主体具备如下条件:①粮食播种面积大,用肥量大的粮食主产区,有1个相对集中连片、面积超过1万亩的示范区域;②示范县(市、区)领导重视,土肥技术力量较强,基础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近年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效显著;③配方肥等新型肥料推广应用具备较好的基础,具备与规模大、信誉好的供肥企业合作的经验;④近年来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和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任务好,开展田间试验示范的质量高,推广面积不断扩大,上报数据和工作总结及时准确。

2.化肥减量增效+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项目

(1)资金用途。

资金主要用于:一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具体见B类.1.化肥减量增效项目);二是对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机构建立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设置回收箱、收购肥料包装废弃物、宣传培训等进行补助。

(2)绩效目标。

选择粮食种植大县,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物化补助等方式,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稻机械侧深施肥等高效施肥技术,应用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和增施有机肥,建设1个万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配合省级教学科研单位做好测土配方施肥田间试验工作,组织供销合作社、专业化服务机构、肥料销售点和个人回收肥料(包括化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水溶肥、土壤调理剂等)包装废弃物(含瓶、罐、桶、袋等)。示范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化肥用量继续实现负增长;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覆盖50%以上的行政村,回收率(包括农民回收自用)达到80%以上。

(3)申报对象与条件。

以县(市、区)为实施主体,申报对象为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或农科所(中心),不设区的地级以上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土肥站或农科所(中心)。申报主体在具备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县相关条件的同时,还需具备当地政府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发展较快、具有较为丰富的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经验等条件。

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
(一)总体目标

以果菜茶优势产区、核心产区和知名品牌生产基地为重点,坚持质量兴农、品牌强农,深入推进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减少化肥投入,增加有机肥使用,提升果菜茶品质,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二)资金用途

建设柑橘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区,因地制宜集成推广“有机肥+配方肥”“果—沼—畜”“有机肥+水肥一体化”“自然生草+绿肥”等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探索有机肥补贴机制,对柑橘施用禽畜粪便或以禽畜粪便为主要原料的商品有机肥(包括生物有机肥和有机水溶肥料)进行补贴;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堆沤或沼渣沼液无害化处理、输送以及水肥一体化等设施建设,提升有机肥施用技术与配套设施水平;支持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有机肥积造、运输、施用等社会化服务。开展土壤质量、产地环境、产品质量、投入品使用等调查监测与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性工作,科学评价项目实施成效。

(三)绩效目标

1.化肥用量明显减少。项目区化肥用量减少15%以上,带动全县化肥用量实现负增长。

2.有机肥用量明显提高。项目区有机肥用量提高20%以上,有效改善土壤质量,带动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3.产品品质明显提升。项目区产品100%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标准。

(四)申报对象与条件

1.统筹考虑我省柑橘产业发展需要和往年项目安排情况,柑橘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德庆县、龙门县、封开县、广宁县、清新县、仁化县、郁南县、怀集县等主产区。

2.项目申报主体为县级农业农村局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土肥站。

3.有机肥资源有保障,规模化养殖水平较高,当地有施用有机肥的传统,有相对成熟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生产组织规模化程度较高。

4.地方政府重视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力度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土肥技术力量强,工作基础好。

5.能够落实项目承担主体。本项目承担主体为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柑橘种植主体,以及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化养殖场、社会化服务专业合作组织等。

(五)投资规模

本项目第一年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区建设面积不少于2万亩。

相关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化肥减量增效等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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