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农药混配要注意!小心药效全无!!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0日 09:51:20 浏览量:1542

在病害防治中,单一成分的药剂慢慢退出舞台,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农药的混用得到广泛的应用与推广。合理的对农药混配混用才能让药效提升,从而提高抗病灭虫作用,农药混配混用不合理会发生药害,或者致农药失效。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农药混配需注意什么?如何正确混配?

一、农药混用需要注意的事项

不改变物理性状

即混合后不能出现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也不能出现发热、产生气泡等现象。如果同为粉剂,或同为颗粒剂、熏蒸剂、烟雾剂,一般都可混用;

不同剂型之间

如可湿性粉剂、乳油、浓乳剂、胶悬剂、水溶剂等以水为介质的液剂则不宜任意混用。

不引起化学变化

①包括许多药剂不能与碱性或酸性农药混用,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碱性条件下,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易发生水解或复杂的化学变化,从而破坏原有结构。

②在酸性条件下,2,4-D钠盐、2甲4氯钠盐、双甲脒等也会分解,因而降低药效。

③除了酸碱性外,很多农药品种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

④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D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生成铜盐降低药效。

⑤甲基硫菌灵、硫菌灵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

⑥除去铜制剂,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混用时要特别慎重。

⑦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害的硫化铜,也会增加可溶性铜离子含量。

⑧敌稗、丁草胺等不能与有机磷、氨基甲酸酯杀虫剂混用,一些化学变化可能会产生药害。

具有交互抗性的农药不宜混用

如杀菌剂多菌灵、甲基托布津具有交互抗性。混合用不但不能起到延缓病菌产生抗药性的作用,反而会加速抗药性的产生,所以不能混用。

具有交互抗性的农药不宜混用

许多农药杀菌剂对生物农药具有杀伤力,因此,微生物农药与杀菌剂不可以混用。

不要用井水配药

井水中含有钙、镁等矿物质较多,他们与药液易起化学反应生成沉淀,导致农药原有的物理状态,从而降低药效。

几种药剂混用时,不是每加一种药都要加一次水,而是各种药都要用同一份水来计算浓度。

注意混用次序

1、农药混配顺序要准确,叶面肥与农药等混配的顺序通常为:微肥、水溶肥、可湿性粉剂、水分散粒剂、悬浮剂、微乳剂、水乳剂、水剂、乳油,依次加入(原则上农药混配不要超过三种),每加入一种即充分搅拌混匀,然后再加入下一种。

2、先加水后加药,进行二次稀释混配时,建议先在喷雾器中加入大半桶水,加入第一种农药后混匀。然后,将剩下的农药用一个塑料瓶先进行稀释,稀释好后倒入喷雾器中,混匀,以此类推(想药效好,就千万别偷懒)。

3、无论混配什么药剂都应该注意“现配现用、不宜久放”。药液虽然在刚配时没有反应,但不代表可以随意久置,否则容易产生缓慢反应,使药效逐步降低。

二、农药混配注意原则

1、不同毒杀机制的农药混用

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混用,可以提高防治效果,延缓病虫产生抗药性。

2、不同毒杀作用的农药混用

杀虫剂有触杀、胃毒、熏蒸、内吸等作用方式,杀菌剂有保护、治疗、内吸等作用方式,如果将这些具有不同防治作用的药剂混用,可以互相补充,会产生很好的防治效果。

3、作用于不同虫态的杀虫剂混用

作用于不同虫态的杀虫剂混用可以杀灭田间的各种虫态的害虫,杀虫彻底,从而提高防治效果。

4、具有不同时效的农药混用

农药有的种类速效性防治效果好,但持效期短;有的速效性防效虽差,但作用时间长。这样的农药混用,不但施药后防效好,而且还可起到长期防治的作用。

5、与增效剂混用

增效剂对病虫虽无直接毒杀作用,但与农药混用却能提高防治效果。

6、作用于不同病虫害的农药混用

几种病虫害同时发生时,采用该种方法,可以减少喷药的次数,减少工作时间,从而提高功效。

三、常见的不能混配的药剂

1、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理由:某些药剂在碱性条件下,容易发生水解反应或比较复杂的化学变化,会导致原有的结构,引起药害!

遇碱易分解的药剂:

有机磷类杀虫剂:如敌敌畏、敌百虫、辛硫磷、乐果、毒死蜱、马拉硫磷等。

(部分)有机氮杀虫剂:如呋喃丹、叶蝉散(异丙威)等。

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如抗蚜威、异丙威、丁硫克百威等。

菊酯类杀虫剂:如溴氰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等。

杀螨剂:如三氯杀螨醇、炔螨特、乙螨唑等。

其他常用真菌性药剂:如福美双、代森锌、代森锰锌、醚菌酯、异菌脲等。

杀细菌药剂:如中生菌素、春雷霉素等。

2、不能与酸性物质混用

理由:某些药剂在酸性条件下,会发生化学反应,导致其失去活性,从而就会降低药效,而且还容易产生药害!

遇酸容易分解的药剂:

植物生长调节剂,如2,4-D钠盐、2甲4氯钠盐。

3、不能与铜制剂混用

理由:某些药跟铜制剂会产生化学反应,导致失去活性,降低药效,还会引起药害!

遇铜制剂产生反应的农药:

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如福美双、代森锰锌、代森锌、丙森锌、代森联等。

除草剂:如2,4-D类。

苯并咪唑类杀菌剂:如甲基硫菌灵、硫菌灵等。

其他含有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

注:还有一种含铜的物质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如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产生的硫化铜。

4、微生物农药或菌肥不能与杀菌剂混用

理由:这两类物质混用后,杀菌剂本身就具有杀菌活性,会杀死或抑制有些微生物,或某些菌的生物活性,导致降低效果!

微生物农药:如杀螟杆菌、苏云金杆菌、春雷霉素、井冈霉素、菌毒清等。

5、不同制剂混用要注意

理由:某些不同的制剂混合后会出现絮状物、大量沉淀、分层、浮油等现象,导致减效、失效,还会引起药害!

可湿性粉剂举例:如有机磷类的可湿性粉剂与其他类别农药的可湿性粉剂混用,会导致悬浮率降低。可湿性粉剂与乳油混用,有时会出现“破乳”现象。可湿性粉剂与有些肥料混用,也会产生絮状物质。

乳油举例:部分水剂(如乙烯利、杀虫双等)与一般乳油混用后,有时会出现“破乳”现象。嘧菌酯不能与乳油状物质混用。乳油与某些肥料混用后,有时也会出现乳化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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