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恩平市2020年本级现代农业强市项目补助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0日 10:02:22 浏览量:1342

一、 申报内容

(一)打造“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主题精品旅游路线15万元。

(二)扶持企业品牌开发15万元。

(三)扶持红江橙品种开发8.4万元。

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以先建后补得形式,待验收合格后拨付实施主体。

二、 申报对象

在恩平市内登记注册的农产品生产主体。

三、 申报条件

(一)经营主体为特色农产品种植企业,种植面积30亩以上,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农作物种植。

(二)申报单位自觉接受农业部门的业务指导,配合完成农产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等。

(三)接受过各级部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检查并无发现重大问题的企业。

(四)前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处罚记录;

(五)服从管理部门监督,能自觉配合做好产品溯源、生产台账记录等工作。

(六)曾获得过各级财政扶持的,项目已经完成验收,无骗取、贪污、挪用或严重浪费等不良记录。

四、申报程序和有关要求

1、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认真编制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按照竞争性分配原则确定示范基地名单。

2、材料受理

纸质申报材料连同请示文件,于2020年5月30日前一式五份报恩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逾期不受理)。同时报送Word文档电子版一份。

3、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封面、请示文件、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末及上月会计报表和所获得的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上述顺序,四份装订成册,一份单面印刷不装订。

五、项目管理、验收办法

(一)申报单位入选后,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安排组织实施和验收,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二)建设总投入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财税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监督。

(三)资金拨付管理。项目验收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进行。

六、其他事项

本指南由恩平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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