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广东市场监管:乡村振兴,标准先行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9日 10:07:57 浏览量:2575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定点帮扶的梅州市大埔县西河镇漳北村开展“广东省扶贫济困日”系列活动。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麦教猛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了座谈会,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汤武、一级巡视员翁永卫、梅州市副市长曾尚忠在现场参加系列活动并慰问贫困户。

当天上午,“广东省蜜柚种植标准化示范区”揭牌仪式在漳北村举行。随后参会人员到精准扶贫工作项目现场调研,并入户慰问部分贫困户。在之后举行的工作座谈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乡村振兴 示范村建设规范》《乡村振兴 村级公共服务规范》《乡村振兴 民宿服务规范》三个地方标准,举行了漳北村系列产品签约仪式。

会上,麦教猛视频连线当地,对漳北村精准扶贫工作成效表示肯定。

他表示,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创新扶贫机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乡村建设亮点纷呈、产业扶持特色鲜明、共建共治形成合力。他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要深刻认识决胜脱贫攻坚是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要决策部署的必由之路,进一步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紧迫感责任感。二是要深刻认识决胜脱贫攻坚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担当三是要深刻认识决胜脱贫攻坚是漳北村推进乡村振兴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他强调,要以发展促巩固,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要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夯实脱贫攻坚根基;要进一步加强消费扶贫,激发脱贫攻坚活力;要进一步稳定现有政策,增强脱贫攻坚保障;要进一步谋划乡村振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处室、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同志、梅州市县有关领导、广东质检院负责同志、碧桂园等相关企业参加扶贫济困活动。

《乡村振兴 村级公共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解读

根据目前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乡村振兴 村级公共服务规范》主要框架分成服务原则、服务组织、服务内容、制度建设、管理要求、监督考核、投诉处理、服务评价与改进8部分。

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推进服务场所设施标准化,在选址要求、基础设施、人员管理方面作出规定,规范村级公共服务选址建设、设施配备、人员要求。二是推进服务内容标准化。梳理归纳了村级公共服务机构应提供服务的内容及要求,保障乡村居民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家门口”服务。三是推进机构管理标准化。对村级公共服务机构的制度建设、人员管理、资产管理、物品管理、档案管理、监督考核提出要求,保障村级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运行。是村级公共服务的评价与改进。着眼服务为本,坚持服务党员、服务乡村群众、服务社会,建立服务评估机制,公开意见反馈渠道,收集服务评价信息,定期分析和汇总服务评价结果,努力在乡村一级推动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和深层次变革,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增强乡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乡村振兴 示范村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内容及特点

根据目前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乡村振兴 示范村建设规范》主要框架分成总则、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6部分。

该标准主要具有以下五大特点

一是全面对接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目标明确,逻辑清晰,指向精准。如产业兴旺中,充分体现现代农业、三产融合和新型农业经营的新时代特征。生态宜居中,体现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与长效管护的新时代特征指标。二是立足实际,指标科学。标准结合广东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及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示范区的实践经验中总结而成,指标量化,科学合理。标准全文共21项具体指标,将“五个振兴”(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和“三个提升”(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提升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高质量稳定脱贫水平)中乡村一级应知应会应做的内容融入标准条款,细化量化,形成标准的具体要求,为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提供普遍性、原则性、方向性的指导。三是兼顾保底线与拉高线。对人居环境、生态环境、平安乡村、产业发展、乡村组织建设等核心内容提出底线要求;针对乡村振兴需要整体提升的领域,如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三产融合、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等提出引导性要求,拉高标线,促进乡村振兴循序渐进、持续发展。

《乡村振兴 民宿服务规范》地方标准解读

一.意义01

乡村民宿作为旅游住宿的新业态,成为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增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途径,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突破口和产业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广东省乡村民宿发展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缺少规划、破坏乡村环境风貌、缺乏乡村文化内涵、经营和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阻碍了乡村民宿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本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推动广东省乡村民宿行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有着深远的意义。一是填补了广东省乡村旅游民宿行业标准的空白,标准在体现南粤地域、岭南文化和乡村乡土风貌特色的同时,凸显了农旅融合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容,具有创新性和引领性;二是为相关主管部门规范管理提供参考,为乡村民宿合法经营和服务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乡村民宿的经营管理和服务,引导该省乡村民宿行业的健康发展;三是为有效激活乡村闲置资源和发挥示范作用提供指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复兴乡村文明,带动乡村风貌提升,充分发挥乡村民宿对农村经济的持续带动作用。

二.内容02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环境卫生、安全管理、服务质量、南粤乡村文化主题特色、社会责任等九部分。

(一)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为休闲者提供住宿等服务的民宿。本标准给出了“民宿”“民宿主人”“乡村文化主题”的具体定义。其中明确介定本标准的“民宿”是作为有效激活乡村闲置资源,强调农旅融合,兼顾农民增收,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主要载体。

(二)基本要求、环境卫生、安全管理

本部分内容是根据广东省乡村民宿行业实际情况,并综合国家、省市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民宿的基本要求、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为相关主管部门规范管理和乡村民宿合法经营提供依据,为盘活乡村闲置资源和促进农家乐型业态的转型升级提供指引。

(三)服务质量

本部分内容从服务人员、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控制方面提出了要求,为乡村民宿的服务过程提供了具体的技术指引。本部分内容的提出,是通过规范乡村民宿的服务,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乡村旅游的品质和吸引力,进而推动乡村民宿行业总体发展,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促进农民增收。

(四)南粤乡村文化主题特色

本部分内容从建筑装饰、乡村民俗文化、餐饮美食方面提出了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等极具广东省地方特色的要求,在体现南粤地域、岭南文化和乡村乡土风貌特色的同时,强调了农旅融合。本部分内容的提出,一是通过南粤乡村文化特色体现,提升广东省乡村民宿整体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二是通过引导开发各类展示体验活动,传承乡村文化和农业文明;三是通过各项活动开展,带动周边产业,为当地村民提供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农业的收入水平。

(五)社会责任

本部分内容主要从地方文化的保护传承、经济促进、生态环保和公益慈善四个方面引导民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本部分内容的提出,一是强调保护乡村文化、民俗文化的原真性,传承乡土文化精神;二是通过提供培训、就业等机会,提高村民素质和就业质量,并通过辐射效应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三是通过注重生态环保,带动当地村风村貌改善,促进乡村生态可环境的持续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四是通过开展和参与各类慈善活动,丰富当地村民文化生活,关注保护弱势群体,与村民共享民宿发展成果。

来源:广东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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