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资讯】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09:07:02 浏览量:1188

杜美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洞庭湖区农村关注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洞庭湖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大力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2017年以来,我部和财政部先后批准创建138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位于洞庭湖区的常德市鼎城区等6个产业园被批准开展创建工作,为当地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推动特色粮食产业创新发展、提质增效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大力支持经济作物转型升级。我部每年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创建,集成推广高品质农作物品种和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技术模式,带动粮食、棉花、油菜、水果、茶叶等产业转型升级。目前,中央财政资金切块下达到省,湖南省可根据产业实际和地区发展情况适当向洞庭湖区倾斜。三是强化举措稳定生猪、家禽和淡水养殖。我部推动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出台生猪生产扶持政策,要求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推动禽业和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四是积极推进“两品一标”创建工作。我部积极推动出台绿色食品认证费和标志使用费降费政策,支持洞庭湖区做好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工作,助力洞庭湖区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提高绿色优质生态农产品供给。五是大力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开展试点,加大培育融合主体、搭建融合载体、丰富融合业态支持力度,有力促进洞庭湖区资源要素集中集聚,推动“农业+”文化、教育、旅游、康养等产业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继续加大洞庭湖区农业供给侧改革支持力度,以农业生产要素、产品、技术、产业、区域、主体等为重点,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关于强化政策支持保障

我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一是加大农机补贴力度。2017年出台《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各省可对纳入中央财补贴范围的机具给予补贴。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0亿元,加大对大型转场机械、智能农机装备等农机具的支持力度。二是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我部推动出台《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将水稻、小麦、玉米、油料、糖料、生猪等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将能繁母猪保险保额由每头1000—1200元提高至1500元,育肥猪保险保额由每头500—600元提高至800元。三是稳步推进土地流转,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我部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土地流转平稳有序发展。2019年,中央财政安排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23亿元,2020年安排702.05亿元,湖南省可结合地方实际,推进洞庭湖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完善补贴、保险、土地等扶持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引导适度规模经营,为洞庭湖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支撑。

三、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五”以来国家累计安排中央投资321.5亿元,支持湖南省及洞庭湖区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大力推进堤防建设。2012年将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蓄洪垸堤防和重点一般垸建设纳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长江流域防洪规划》。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提出建设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随后将洞庭湖治理工程列入其中。2019年,洞庭湖区重要堤防加固、四口水系综合整治等项目被纳入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重点。2020年,洞庭湖区重要堤防加固一期项目被纳入今年及后续三年重点推进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清单。二是大力支持粮食主产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水利部正在组织编制“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实施方案等“十四五”专项规划,将积极争取加大对湖南省粮食主产区的投入力度,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快道路交通管网建设。2019年,全国新改建农村公路29万公里,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交通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通自然村(组)公路建设,为洞庭湖区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提供了利好政策。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继续加强与洞庭湖区所在省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针对交通管网、水利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加快补齐短板。

四、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整治

我部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生态环境部推动印发《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6—2020年)》,构建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加大信息公开和环保宣传力度,推进学校环境教育,壮大环保社会力量。二是大力支持农村环境整治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作。2018年,洞庭湖区被财政部及有关部门纳入第三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范围,确定给予基础奖补资金20亿元。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湖南省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54亿元,湖南省可统筹用于加大洞庭湖区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2019年起,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全面加强污染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在洞庭湖区5个县推进秸秆、农膜资源化利用。在洞庭湖区15个畜牧大县实施畜禽粪污治理全覆盖项目,2020年支持洞庭湖区安乡县实施非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四是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58亿元,完成12.5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其中支持湖南省(含洞庭湖区)完成1.3万个建制村环境整治。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中央财政预算管理规定,继续对湖南省以及洞庭湖区农村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工作予以支持。

五、关于推进移民的保障措施

我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研究制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探索退捕渔民移民路径,安排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积极帮助洞庭湖区等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实现转岗就业。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推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要求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地方政府要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提取超过1000亿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转账资金。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47亿元,支持地方落实包括职业培训补贴在内的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据统计,2019年共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1877万人次,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超过470万人次。同时,国家鼓励当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劳动力就业。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指导地方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确保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开展。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  010-59192569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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